乌达区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

乌达区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乌达区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领导接待民众来访工作坚持及时、公开、公正、依法、便民的原则 。
一、区领导接待民众来访工作坚持及时、公开、公正、依法、便民的原则 。二、区领导接待日确定为每周星期五上午半个工作日 。每逢信访接待日,区政府一般不安排重要会议 。三、区领导接待民众来访的地点设在区政府信访局的民众来访接待室,并出示公示牌 。四、区领导接待日的接待方式採取预约制,即由区政府信访局对接访过程中民众反映强烈、难度较大应该予以解决的问题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内容提前三天报有关领导,徵得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凡被接待的上访民众,应按信访条例选出代表,由区领导在接待日接待 。五、信访工作部门要做好区领导民众接待来访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每个接待日前做好相关準备,提前通知接待领导,落实参加接待的部门和人员,并会同主管部门或单位向出面接待的区领导提供有关问题的政策依据和详实材料 。原安排的领导同志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待,信访部门要及时帮助原定领导进行协调,安排其他领导,保证接待日有领导到场接待 。六、领导接待民众来访,要有工作记录 。记录表格选用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局统一制式的《党政领导接待民众来访登记表》,表格内容由专人进行真实、完整地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接待后,接待领导要指定落实单位,做好跟蹤督察,且领导和上访人均要在登记表上籤字 。接待工作的相关材料要保存完整,存档备查 。七、领导接待民众来访工作,实行解决问题“一条龙”模式 。凡是参加接待民众来访的领导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问题的协调处理,做到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一包到底,直到问题等得到妥善解决 。八、为保证区领导接待日议定的事项得到及时落实,必要时可以区长办公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区政府督察室和信访部门负责督察 。九、非接待日的信访问题,继续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接待 。区领导在非接待日一般不直接接待上访人员,但对于民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关区领导要及时召集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 。十、建立区领导接待日定期报告和定期通报制度 。即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将上一季度区执行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情况逐一列表上报市党委政府信访局,并通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