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预算定额

1.基价的组成
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基价由分项装饰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使用费三部分构成,即分项装饰工程预算单价(基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
2.人工费
现行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费,应根据目前《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中规定的完成单位合格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所需消耗的各工种人工工日数量乘以相应的人工工资标准而计算 。人工工资也称人工单价,内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养老、待业、医疗保险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省市造价管理部门一般根据情况判定本地区人工日工资标准或幅度范围 。如河北省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日工资单价幅度为30~40元,具体数值由合同双方根据工程情况自行设定 。
3.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材料使用摊销(或租赁)费用 。材料费=材料耗用量×材料顶算价格 。
3.1 材料预算价格的概念
建筑装饰工程材料,是指为了展现建筑装饰设计效果而选用的材料 。它是建筑装饰工程的物质基础 。建筑装饰工程的材料费用在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预算定额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材料消耗定额和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 。材料预算价格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加工订货单位结算其供应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价款的依据 。因此,正确编制材料预算价格,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也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的经济核算 。其表达式: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供应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 ×(1+采购保管费率)一包装晶回收值 。
3.2 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审
一般材料预算价格是由国家建委制订编制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建委负责贯彻、管理和审批 。编制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应由地区建委组织邀请设计、施工、建设、银行、运输、物资供应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经地方建委批准后执行,一般不作变动 。但确因材料来源变更,原价增降,可根据各地区的规定整理资料,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 。如材料预算价格本中有缺项的材料,可根据:三应实际情况编制补充材料预算价格,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
4.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的确定
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台班”为计量单位,某种机械工作8小时,称为“一个台班” 。为使机械正常运转,一个台班中所支出和分摊的各种费用之和,称为“机械台班使用费”或“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使用费是编制预算定额基价的基础之一,是施工企业对施工机械费用进行成本核算的依据 。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建筑工程造价和企业的经营效果 。因此,确定合理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对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4.1 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项目组成及计算方法
机械台班使用费由两类费用组成 。
4.1.1 第一类费用 这类费用不因施工地点和条件不同而发生变化,所以也称不变费用 。
4.1.2 第二类费用 第二类费用是机械在施工运转时发生的费用 。这类费用常因施工地点和施工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所以称为“可变费用” 。其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机上人员工资 。这是指机上操作人员及随机人员的工资(人工费) 。它是按机械施工定额不同类型机械使用性能配备的一定技术等级的机上人员的工资;
2)动力燃料费 。这是指机械运转每台班所需消耗的电力、柴油、汽油、煤、木柴、水等费用;
3)养路费及牌照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