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2)


(2).上下交叉施工时,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物件坠落伤人 。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扣好保险扣,安全带要扣在人的上方 。
(4).使用人字梯应系保险绳,竹梯倾斜不得大于30°,下面应有人扶档 。
(5).使用砂轮机、角向砂轮机进行打磨时,必须带好防护有机面罩 。
(6).配合阶段和在井道中安装或在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工具袋将暂不用的工具、材料螺帽等随时放入袋中,在使用的工具上应有安全绳装置,防止坠落伤人 。
(7).使用各种电动工具及设备(如套丝机、砂轮切割机、角向砂轮机、冲击电钻、台钻等)都应有尽严格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并由专人保管 。
(8).尽量争取在吊平顶施工前或吊平顶施工过程中施工,充分利用梯子或土建脚手架,当一定要在吊平顶好后施工时,应按照公司关于在吊平顶内施工的有关注意事项执行,防止空中坠毁落与火警事故的发生 。
4.安全用电
(1).施工用的电缆及电源线应架空妥善固定 。
(2).各种机电设备及各种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其电源必须统一经过漏电装置、安全敷设、专人保养 。不准任意乱接乱拉电源线,管井照明、行灯必须采用低压电源(36V) 。
(3)正确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随时检查漏电开关的有效性,若失效应立即更换 。
(4)使用电动工具时,电动工具线壳必须按要求进行接地保护,接电线必须单设,不允许借用工作零线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戴好500V橡皮绝缘手套 。
(5).局部狭小部位,吊平顶内或线槽内使用临时工作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 。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及电焊接线、搭铁线应随时整理,并与氧气、乙炔管分开,电焊时,搭铁线要直接搭在焊接件上 。
(7).送电之前必须做好质量自检互检,确认合格后方可送电,试运转时各工种要互相配合,确保试车安全 。已送电的电气设备上挂警告牌 。送电时要有一套停送电制度,防止出现短路和触电事故 。
(8).夜间施工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危险地段设危险标志,配备足够的值勤人员,确保人员车辆的安全 。
(9).为工地现场用电执行《建设工程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
5.防火措施
(1).现场应由有关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制定“动火制度”,设立专门监护人员,每日公布动火场所动火人员的动态牌,特别在工程进入装饰期限应严格监视现场动火情况 。
(2).在施工前应该会同业主专职消防人员及有关单位消防保卫人员对现场消防工作采取措施,保证在现场动用明火人员带有灭火装置,并在各层楼中设消防箱,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
(3).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氧气、乙炔的使用情况,摆放是否正确,要有回火装置,用毕后应切断氧气、乙炔气源 。
(4).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十不焊”规定,电焊接地线(搭接线)必须与被焊件接触牢固,不得从建筑物钢筋上传导接地,防止接触不良而引起火种 。
(5).电焊机的焊接线应随时整理,并与氧气、乙炔气管分开 。电焊时,搭铁线要直接搭在焊接件上,不能搭在钢脚手架上 。
(6).施工用电源电缆线应专人保养检查接线,临时用配电箱应经常检查,漏电开关要起作用 。防止电缆线经过热引起火灾事故发生 。
(7).施工进入全面装饰,镶接和收尾修改阶段,应特别强化防火管理,明确规定吊平顶内部以及保温管道和进入介质的管线本体和附近,一律不准动火 。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火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且甲方批准方能办理动火手续 。
(8).现场材料和设备的包装物等易燃物品应由施工班组随时清理,非安装的丢弃易燃物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清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