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 )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4 带有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特种门其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启动机械装置自动装置或智能化装置观察
5.5.5 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6 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性能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5.5.7 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5.8 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检验方法:观察
5.5.9 推拉自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9 的规定
5.5.10 推拉自动门的感应时间限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0 的规定
5.5.11 旋转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5.11 的规定
5.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5.6.1 本节适用于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玻璃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5.6.2 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m2 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6.3 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正确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轻敲检查
5.6.4 玻璃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玻璃的钉子或钢丝卡的数量规格应保证玻璃安装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5.6.5 镶钉木压条接触玻璃处应与裁口边缘平齐木压条应互相紧密连接并与裁口边缘紧贴割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5.6.6 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验方法:观察
5.6.7 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全部贴紧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5.6.8 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检验方法:观察
5.6.9 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玻璃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验方法:观察
5.6.10 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缘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检验方法:观察
6 吊顶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6.1.2 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6.1.3 吊顶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6.1.4 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 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 预埋件或拉结筋
4 吊杆安装
5 龙骨安装
6 填充材料的设置
6.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1.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