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1)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2.5.8 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12.5.9 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5.9 的规定
12.6 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
12.6.1 本节适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属玻璃石膏等花饰制作与安
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2.6.2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每个检验批应全部检查
2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3 间(处) 不足3 间(处)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12.6.3 花饰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进场验收记录
12.6.4 花饰的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12.6.5 花饰的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一般项目
12.6.6 花饰表面应洁净接缝应严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12.6.7 花饰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2.6.7 的规定
13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3.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第6 章的规定
13.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附录B 划分
13.0.3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范各章一般规定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本规范附录C 的格式记录
13.0.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
附录D 的格式记录检验批的合格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本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 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 倍
13.0.5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01)附录E 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规范的规定
13.0.6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01)附录F 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备本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 应具备表13.0.6 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 观感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3.0.7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01)附录F 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本规范第13.0.6 条1 至3 款的规定进行核查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3.0.8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3.0.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
13.0.10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附录A 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A.0.1 制作普通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A.0.1 的规定
A.0.2 制作高级木门窗所用木材的质量应符合表A.0.2 的规定
附录B 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
附录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