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4)


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7 隐框或半隐框玻璃幕墙每块玻璃下端应设置两个铝合金或不锈钢托条其
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厚度不应小于2mm 托条外端应低于玻璃外表面2m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9.2.8 明框玻璃幕墙的玻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玻璃槽口与玻璃的配合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 玻璃与构件不得直接接触玻璃四周与构件凹槽底部应保持一定的空隙每
块玻璃下部应至少放置两块宽度与槽口宽度相同长度不小于100mm 的弹性定位垫
块玻璃两边嵌入量及空隙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玻璃四周橡胶条的材质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镶嵌应平整橡胶条长度应
比边框内槽长1.5% 2.0% 橡胶条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应用粘结剂粘结牢固后
嵌入槽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9.2.9 高度超过4m 的全玻幕墙应吊挂在主体结构上吊夹具应符合设计要求玻
璃与玻璃玻璃与玻璃肋之间的缝隙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填嵌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10 点支承玻璃幕墙应采用带万向头的活动不锈钢爪其钢爪间的中心距离应大
于25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9.2.11 玻璃幕墙四周玻璃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9.2.12 玻璃幕墙应无渗漏
检验方法: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
9.2.13 玻璃幕墙结构胶和密封胶的打注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9.2.14 玻璃幕墙开启窗的配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安装位置和开启方向角度应正确开启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开启和关闭检查
9.2.15 玻璃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9.2.16 玻璃幕墙表面应平整洁净整幅玻璃的色泽应均匀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镀膜损坏
检验方法:观察
9.2.17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17 的规定
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固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9.2.18 一个分格铝合金型材的表面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18 的规定
9.2.19 明框玻璃幕墙的外露框或压条应横平竖直颜色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压条安装应牢固单元玻璃幕墙的单元拼缝或隐框玻璃幕墙的分格玻璃拼缝应横平竖直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9.2.20 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9.2.21 防火保温材料填充应饱满均匀表面应密实平整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9.2.22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9.2.22 玻璃幕墙隐蔽节点的遮封装修应牢固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9.2.23 明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23 的规定
9.2.24 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2.24 的规定
9.3 金属幕墙工程
9.3.1 本节适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 的金属幕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9.3.2 金属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和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