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顿运动定律( 五 )

(牛顿运动定律中的三条定律各自独立,各自存在适用範围 。各条定律不同表述的细微变化也会产生各自适用範围的改变,具体的表述和对应拓广形式的使用範围可查阅各独立词条 。)发展简史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Leucippus,公元前500公元前440)、伊壁鸠鲁(Epicurus,公元前341公元前270)认为:“当原子在虚空里被带向前进而没有东西与他们碰撞时,它们一定以相等的速度运动 。”这只是猜测或推想的结果 。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公元前322)指出:静止是物体的自然状态,如果没有作用力就没有运动(力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 。该观点遗失了“力能使物体停止运动,也能使物体开始运动”这一关键点,故错误 。但他第一次提出了力与运动间存在关係,为力学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6世纪, 希腊学者菲洛彭诺斯(J.Philoponus)对亚里士多德的运动学说持批判态度 。他认为抛体本身具有某种动力,推动物体前进,直到耗尽才趋于停止,这种看法后来发展为14世纪的“冲力理论” 。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Jean Buridan,12951358?)、阿尔伯特、尼克尔·奥里斯姆(Nicole Oresme,1320?1382)等人提出“冲力理论”,他们认为:“推动者在推动一物体运动时,便对它施加某种冲力或某种动力,速度越大,冲力越大,冲力耗尽时,物体停止下来 。”这一理论为义大利物理学家伽利略·伽利雷(Galileo Galilei,15641642)和英国物理学家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16431727)开闢了道路 。17世纪,伽利略在其的着作中多次提出类似于惯性原理的说法 。他分别于1632年和1638年,在《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和《关于力学和位置运动的两门新科学的对话》中记录了理想斜面实验(一小球沿倾斜平台滚向水平面,表面越光滑小球滚得越远),并推理“如有一足够长而绝对光滑的表面,将没有东西(摩擦力)能阻碍小球运动,所以小球一直继续运动或者直到有东西(外力)阻碍它”,从而得到结论:“物体在自然状态下会维持原有运动而非趋于停止” 。该结论打破了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约一千三百年间“力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的陈旧观念,但仍未摆脱其影响 。该结论很接近惯性定律(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又称惯性定律,其首先是由伽利略发现的) 。1644年,法国物理学家勒内·笛卡尔(Rene Descartes,15961650)在《哲学原理》中弥补了伽利略的不足 。他明确地指出,除非物体受到外因的作用,物体将永远保持其静止或运动状态,并且还特地声明,惯性运动的物体永远不会使自己趋向曲线运动,而只保持在直线上运动 。他把这条基本原理表述为两条定律:①每一单独的物质微粒将继续保持同一状态,直到与其他微粒相碰被迫改变这一状态为止;②所有的运动,其本身都是沿直线的 。然而笛卡儿没有建立起他试图建立的那种能演绎出各种自然现象的体系,不过他的思想对牛顿对此类定律之后的总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笛卡儿的最大贡献在于他第一个认识到: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 。1662年,伽利略指出:“以任何速度运动着的物体,只要除去加速或减速的外因,此速度就可以保持不变 。”笛卡尔也认为:“在没有外加作用时,粒子或者匀速运动,或者静止 。”牛顿把这一假定作为牛顿第一运动定律,并将伽利略的思想进一步推广到有力作用的场合,提出了牛顿第二运动定律 。1664年,牛顿受到对碰撞问题研究较早的笛卡尔的影响,也开始研究二个球形非弹性刚体的碰撞问题 。1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