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013 2020(13)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实际施工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Q47.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可以将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吗?
可以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
Q48.发包人未对隐蔽工程及时进行检查,承包人能否据此顺延工期?
可以 。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Q49.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否一定无效?
不一定 。转包、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属无效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
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
《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