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在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没有剩男剩女存在?

中国古代其实是一个“早婚国家” ,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 , 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 。但各朝代略有不同 , 比如唐代 , 男15岁、女13岁以上;明代 , 男16岁、女14岁以上 。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记载 , 梁高祖的四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在11岁就出嫁了;汉昭帝8岁继位 , 娶了刚满6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
媒人牵线派对相亲
实际上 , 古代男女之间的交往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封闭 。先秦时 , 官府每年为单身男女提供一次交往机会 。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派对 , 其主题是“奔” , 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 。《周礼》中的《地官·媒民》说 , “中春之月 , 令会男女 , 于是时也 , 奔者不禁 ,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 , 罚之 。”从周代这一规定来看 , 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 , 强制执行 , 如果到时有人不“奔” , 不参加聚会 , 还会受到处罚 。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揭秘:在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没有剩男剩女存在?】古代人认为“男有室女有家”后 , 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 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在周代 , 已到适婚年龄的男女的终身大事还被列入了官方议程 , 专门设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政府官员 。而在晋代 , 如果女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嫁人 , 官府就要强行给她找对象 。《晋书·武帝纪》记载 , 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 ,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 使长吏配之 。”意思是说 , 女子到17岁 , 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 , 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
上有规定下有处罚
古代对于适龄男女婚嫁问题 , 亦制定了相关法令: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 , 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 , 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 , 女子14岁而嫁 。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 , 是要被处罚的 。譬如南北朝时 , 如果女孩适龄仍未出嫁即为犯法 , 家里人都是要跟着坐牢 , 这也就是《宋书·周朗传》中说的“女子十五不嫁 , 家人坐之” 。而汉朝孝惠皇帝时 , 谁家要是有女儿15岁至30岁还没有嫁人 , 就要罚款600钱 。唐朝对于男子20岁以上 , 女子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 。这种强迫女子出嫁的初衷 , 虽然可能首先是出于增加社会人口的考虑 , 但在客观上确实解决了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