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篇 2020广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 二 )


根据我省规定,大型企业由税务机关直接采用政府有关部门的划型结论 。为不增加企业负担,大型企业申请变更划型结果,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填报《大型企业申请变更划型结果承诺书》,如实提交2019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承诺情况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他类型的由税务机关核实后,重新划分企业类型,调整和确定减免社保费比例 。
【操作篇 2020广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问答】7、个体工商户2020年3月前没有雇工,不能享受减免政策,4月开始有雇工,并且为雇工参加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请问可以从2月开始享受阶段性减免政策吗?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为有雇工的,自实际有雇工且以单位形式参保开始之月起享受减免政策 。如果4月才符合减免条件,那么自4月起享受减免政策 。
为不增加个体工商户负担,由个体工商户填写《其他类型缴费单位确定划型结果承诺书》,承诺情况真实准确,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8、新办缴费登记的企业,如何确定企业类型?
答:减免政策执行期内,新办理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由税务机关根据政策规定确定减免类型 。待减免类型确定后,用人单位再办理增员和申报缴费业务 。
9、企业享受减免政策,是否需要自己调整缴费基数和费率?
答:不需要 。为了最大程度便利用人单位,此次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不改变用人单位业务办理做法 。用人单位仍然按照原有的做法办理增员、减员、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和缴款业务,符合减免条件的,在申报环节自动享受减免政策 。因此,符合减免条件的用人单位,实际应缴纳的单位缴费部分的金额不等于缴费费率乘以缴费基数之和 。
10、企业在系统调整前已经申报了社保费,是否需要作废后重新申报?
答:对于已申报但未缴费的数据,税务机关已经按照企业享受的减免类型,重新计算了应缴金额,用人单位无需再次申报,核实金额无误后即可缴费 。
11、电子税务局提示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但是为什么在申报的时候,看到的单位费率和缴费基数跟原来一样?
答:此次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税务机关不调整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在申报环节,系统按照用人单位享受的减免类型自动计算,用人单位看到的应缴费款是已经享受减免政策后的金额 。
12、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缴费后打印出的税票如何显示?
答:税票的金额显示的是企业实际缴纳的金额 。如果您单位享受全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那么实际缴费金额为0,税票将不显示该项目,但不会影响税务部门向社保经办机构传递参保申报缴费数据,职工个人的待遇也不会受影响 。
13、企业如何查询享受的减免金额?
答: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通了减免金额查询功能,已申报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已缴费用人单位通过【社保费申报缴款情况查询】,选择费款所属期后,查询出当月缴款情况,点击【申报汇总表】,即可查询当月享受的减免金额 。
(2)已申报未缴费的用人单位通过【社保费欠费查询】,选择费款所属期后,查询出当月申报情况,点击【申报汇总表】,即可查询当月享受的减免金额 。
14、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处理?
答:广东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延期缴费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可一并延缴 。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延缴的,对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延缴前的缴费情况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待延期缴费实际缴纳到账后视同正常缴费重新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待遇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