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当个官有多少工资?胡适月工资2400大洋

1933年蒋介石月工资800大洋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厘定了各级公务员的工资标准 。按照该表规定,时任国家最高领导人的蒋介石,拿的工资跟行政院院长、立法院院长和各部总长一样,都是每月800块大洋 。副委员长、各部次长以及各省主席,工资比蒋介石稍低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块左右 。
那时,官员薪水还很单纯,除了工资之外,没有洗理费、书报费、餐费、交通费、冬季取暖费等七七八八的补贴 。当然,出差补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车轿马都是按实报销,吃饭和住宿等开销则有固定标准,按天算钱 。特任官出差,每天是18块大洋;简任官出差,每天是12块大洋;荐任官出差,每天是8块大洋;委任官出差,每天是6块大洋;一般雇员出差,每天是2块到4块大洋 。
蒋介石是属于级别最高的特任官,他的出差补助标准是每天18块大洋,当然,这只是纸面上的规定 。
有人说,蒋介石兼了好几个职务,薪水应该不止这800块大洋吧?错,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是不鼓励官员兼职的,如果一个人兼好几份差,只能拿其中一份工资 。总而言之,蒋介石的月薪,只有这800块大洋 。
800块大洋是多少钱呢?据1933年下半年南京市几种生活必需品的零售价格:大米,每斤需大洋4分 。牛肉,每斤需大洋3角 。五花肉,每斤需大洋2角3分 。菜油,每斤需大洋1角6分 。某个牌子的男士短袜,每双需大洋7分 。
综合以上物价,那时候一块大洋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现在的60元人民币 。蒋介石每月800块大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48000元 。
1949年李宗仁月薪三万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蒋介石是总统,李宗仁是副总统 。李宗仁的薪水,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本俸”,也就是基本工资,每月800块大洋(实际发放时,按购买力指数折合成金圆券,下同) 。二是“年功俸”,也就是年终奖,每年810块大洋 。三是“公费” 。这笔费用,主要用来弥补高级官员因公事而产生的私人开销 。譬如国民党某元老去世,得去送个挽联;某外国元首来访,需要赠个礼物,这些琐碎开支,不必自己掏腰包,可以从“公费”中支取 。当时南京国民政府每月拨给李宗仁的“公费”,总共是金圆券6000元 。
金圆券刚发行时,其实挺值钱,1948年12月,掏金圆券1元买公交车票(当时各大城市已开通公共汽车),能绕南京城转半圈,可是到了1949年3月,金圆券就已经形如废纸了 。李宗仁每月6000元金圆券的“公费”看似可观,实则不值什么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
如果把李宗仁的本俸和年功俸加起来,分摊到每个月,平均是867.5块大洋 。这个薪水,表面上比1933年蒋介石的800块大洋挣得多,实则不然,因为此时已是十多年后,大洋购买力已经远远不如1933年了 。按1949年元月份南京米价估算,此时一块大洋的购买力只相当于现在的40元人民币,李宗仁月薪867.5块大洋,折成人民币是34700元 。
1940年胡适月工资2400大洋
大名鼎鼎的胡适,抗战时期做过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从相关资料推算,他的工资反倒远远超过了蒋介石和李宗仁 。
1940年,国民政府制定了《外交部领事官官等官俸表》,规定驻美大使每月能领两部分薪水,一是“本俸”,即基本工资,每月1000块大洋(实际发放时,按购买力和汇率折合成外币,下同);二是“勤俸”,即职务补贴,每月1400块大洋 。两块汇总,月薪是2400块大洋 。
这时候,一块大洋在北京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50元人民币,按这个标准估算,2400块大洋可以折合人民币12万元 。
论行政级别,驻美大使当然远远不如总统和副总统,其工资之所以会超过后者,有这么几个原因:一、国家对总统、副总统等领导人实行供给制,日常开支几乎不用花自己的钱,工资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数字,而驻美大使享受不到这样的全方位供给 。二、美国的消费水平比国内高得多,为了让本国大使保持一个能被老外看得起的生活水平,需要多给他发点儿钱 。三、当时国民政府正仰仗美国的军事支持和经济支持,胡适身负“求助外援”的重任,没有一定的公关费用是不行的,胡适的高薪当中,应该也包含了一些“公费”或者“特别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