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崔仁师坚持查明案件真相,慎断谋反大案

中国古代皇权政治,最忌讳谋反之事,一有风吹草动,朝廷往往捕风捉影,见风是雨 。尤其是在皇帝下达对案件的指示后,有些司法官员往往极力迎合君上心理,将嫌疑人犯屈打成招,把鸡毛蒜皮之事办成大案要案,然后大肆株连,揪出一撮又一撮的谋逆案犯 。在这种情况下,能顶住层层压力,坚持查明案件真相,就事论事不随意扩大打击面的办案官员,就显得难能可贵 。比如唐朝初年的崔仁师 。
青州案发
崔仁师是唐代定州安喜人,唐高祖武德初年就步入仕途;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升迁为从七品上的殿中侍御史,负责监察工作 。
刚上任没多久,崔仁师就碰上一件棘手的案子 。青州(今山东潍坊青州市一带)发生了谋反案件,州县官员搜捕反贼同党,宁可错抓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俘囚满狱” 。接着地方官就向朝廷报告破获一起谋反大案 。案子报上来后,唐太宗不敢掉以轻心,就下诏让崔仁师去审理,“诏仁师按覆其事” 。
崔仁师此行,受到朝廷上下广泛关注 。当时唐朝刚取代隋朝十年左右,人们对前隋的一些案件还记忆犹新 。隋炀帝时,有个地方发生了普通的盗窃案件,于士澄前去抓捕,只要稍有嫌疑,就抓起来严刑拷打 。重刑之下,竟然有两千多人被迫承认自己是盗贼,“枉承贼者二千余人” 。隋炀帝大手一挥,“并令同日斩决”,下令将这两千人同日处死 。
大理丞张元济觉得此事颇为奇怪,毕竟两千多人一同盗窃,太非同寻常 。他疑惑之下,就调阅了文书档案,结果查出只有九个人形迹可疑 。就是这九个人中,张元济的同僚还认识其中四个,能够担保他们绝对不是盗贼 。也就是说,两千多人犯中,只有五个人是真凶,其他全部是无辜百姓 。但因为隋炀帝已经下令斩立决,龙威之下,司法部门竟没有一个人敢触逆鳞,“遂不执奏,并杀之”,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两千多百姓枉死 。
仅仅是一个只有五人参与的盗窃案,前隋朝廷一天之中就杀了两千多人 。如今青州出了谋反大案,崔仁师会将这满监狱的反贼全部处决吗?大家都在看他怎么办 。
仁师按覆
崔仁师到青州后,立即大干快上,不是对案犯大刑伺候,而是去掉镣铐锁链,让他们洗澡换衣服,吃上好饭好菜,安慰大家不要恐惧,朝廷一定既不放过一个坏人,更不冤枉一个好人 。
最终,崔仁师经过详细审讯,走访查问,只将为首的十来个人判处死刑,其他人犯全部无罪释放,“唯坐其魁首十余人,余皆原免” 。崔仁师回长安后,将结案报告上奏 。唐太宗有些不太相信,就再派钦差大臣去青州复核该案,如果确如崔仁师所奏,即将这十来名案犯处决 。
大理寺少卿孙伏伽觉得崔仁师的做法有些不妥,就给他提个醒:青州这个案子牵涉的人太多,而你将大部分人释放,只给十来个人定罪 。人们都是贪生怕死,“人皆好生,谁肯让死”,那些被你定罪处决的人就甘心受死吗?如果刑场之上当场翻供说你判案不公,你的政治生命就终结了,“深为足下忧也” 。
平心而论,从明哲保身的角度看,孙伏伽的好心提醒不无道理 。崔仁师显然更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对孙伏伽说:身为法官,审理案件,要讲究公平和仁恕,“凡治狱当以平恕为本” 。怎么能因爱惜政治羽毛,明知有冤情还坐视不理,任凭无辜百姓受难 。就算我判断失误,错放了有罪之人,用我一个人的生命换取十个人的新生,也是值得的,“以一身易十囚之死,亦所愿也” 。孙伏伽听罢,“惭而退” 。
钦差大臣到青州后,重新审讯被崔仁师判死刑的人犯 。这些人都表示,崔仁师以公平宽恕为本,我们都没有任何冤屈,知罪认罪悔罪,“崔公平恕,事无枉滥,请速就死” 。更没有一个翻供,“无一人异辞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