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古代满清十大酷刑:到底是哪十种?

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
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蝙蝠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这样被剥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断气 。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 。由于水银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魏忠贤喜欢在受刑人的身上浇上沥青,冷凝后,使用锤子敲打 。沥青和人皮一同脱落,洗掉沥青便得到一张完整人皮 。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
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 。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 。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弱得多 。记得商鞅就受过车裂之刑,不过是在他战败死后,尸身被带回处以此刑示众 。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 。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 。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 。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 。
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朵,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戚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 。并请自己的儿子惠帝刘盈一起看,结果软弱的刘盈受了惊吓,从此一蹶不振 。
凌迟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 。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 。
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据说未割满三天,刀数也只有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后就死去,由于未达到割满三天,割三千六百刀,所以据传连刽子手也受到了处罚,刘瑾第一天被割完后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又继续受刑 。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 。(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