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五 )


21
在审查是否符合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或租住公租房条件时,抚恤、补助和优待金、护理费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
22
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公租房保障中优先予以保障 。
23
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租住公租房可以减免租金 。
24
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办理房屋、土地不动产登记时,免交登记费、工本费 。
25
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自建房时,免交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26
居住农村且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
27
退役军人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 。
28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复学、调整专业、攻读研究生等优待 。
29
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措施,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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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各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享受减免门票等优待 。
31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退役军人免费配送有线数字电视主终端基本型机顶盒、智能卡,免收基本收视维护费 。
32
倡导鼓励志愿者参与面向退役军人的志愿服务 。
33
鼓励法律服务机构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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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银行提供优先办理业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费,以及其他个性化专属金融优惠服务 。
35
鼓励影(剧)院提供减免入场票价等优惠服务 。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序号
优待目录清单
1
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 。
2
发春节慰问信 。
3
邀请优秀“三属”代表参加辖区内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
4
优先聘请优秀“三属”代表担任编外辅导员、红色旅游景点、烈士纪念设施讲解员等 。
5
倡导利用大型集会、赛事播报,航班、车船及机场、车站、码头的广播视频等载体和形式,宣传“三属”中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 。
6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死亡的,除发放当月的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补助金外,增发半年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补助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
7
免除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
【福建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8
因生活发生重大变故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按照规定给予必要的帮扶援助,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给予帮扶和关心关爱 。
9
鼓励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 。
10
光荣院、优抚医院对符合条件的鳏寡孤独“三属”实行集中供养 。对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
11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对象,各地应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护理补贴 。
12
积极推动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对象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
13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应当为“三属”开通优先窗口,在醒目位置张贴优先标识,提供普通门诊优先诊查、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
14
本地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