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5年畜牧业财政项目启动


河南省2015年畜牧业财政项目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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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采访人员从省畜牧局官网获悉,今年省级畜牧业财政专项资金已经下达,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月13日,河南省畜牧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畜牧业财政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畜牧业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
《通知》指出,今年畜牧业财政专项资金将对畜牧业新技术推广、实施千万吨奶业跨越工程、乳品加工企业喷粉、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新型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试点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建设六个项目予以支持,并对这些项目的立项条件、支持内容、立项程序等工作进行了明确 。
《通知》要求,各地畜牧部门及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科学确定项目,并于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情况报送省畜牧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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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新技术推广
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将围绕我省现代畜牧业发展,以推行“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为重点,支持开展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提高畜牧业生产科技水平,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 。
立项条件
一是项目实施主体工作基础较好,具有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的相关条件;二是推广应用的技术(或品种)与当地畜牧业发展紧密结合,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综合效益明显 。
支持内容
重点支持畜禽标准化养殖、畜禽改良选育、饲料兽药畜产品监测、动物卫生监督、秸草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信息化管理等实用成熟技术的推广应用 。支持环节和支持对象
主要用于材料费、检验费、小型仪器设备设施购建费,良种畜禽引进补助,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技术咨询等费用补助以及与畜牧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相关的其他支出 。补助对象为能够承担畜牧业技术推广任务的组织和经济实体,包括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养殖企业(场)、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家庭牧场等 。
立项程序和要求
畜牧业新技术推广项目的立项程序,按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4〕168号)执行,每个项目补助资金额度不低于5万元 。
2015年全省分南、中、北三个片区,分别委托驻马店市、郑州市、鹤壁市组织执业兽医培训及考试工作,分别安排驻马店市、郑州市、鹤壁市相关经费7万元、16万元、7万元 。
为配合省级畜牧业信息管理技术的全面推广应用,2015年确定平顶山、鹤壁、濮阳、漯河、济源、汝州等6市为畜牧业信息管理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市,平顶山、鹤壁、濮阳、漯河等4市每市用于畜牧业信息管理技术推广应用的补助资金不少于20万元,济源、汝州2市不少于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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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试点建设项目
支持内容
今年重点支持洛阳市、安阳市、汝州市、林州市、浚县等5个县(市)开展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创建活动,通过改善畜牧业专业合作组织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进行技术培训和服务,不断规范合作社建设,使之成为引领当地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 。
支持环节
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改造完善合作组织养殖场区的道路、供水供电、地磅等公用基础设施,购置饲料加工、人工授精、疫苗冻精贮存等配套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开展技术培训所需的影音设备,购买法律法规手册、科普图书、科教光碟、技术资料,制定各项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