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九 )


当分部工程量较大且较复杂时,为便于验收,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工程划分成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
本次修订,增加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 。
4.0.4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
4.0.5 多层及高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地基基础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屋面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不同楼层屋面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划为一个检验批 。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
按检验批验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实际需要 。
地基基础中的土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及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模板工程,虽不构成建筑工程实体,但因其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条件,其质量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因此将其列入施工验收的内容 。
4.0.6 本次修订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设置进行了适当调整 。
4.0.7 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建筑功能要求的提升,会出现一些新的验收项目,并需要有专门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与之相对应 。对于本标准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在施工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并据此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进行验收 。
4.0.8 给出了室外工程的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方法 。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5.0.1 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水平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本单元,并按批验收 。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验收包括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 。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需的管理制度等 。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
检验批的合格与否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 。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须从严要求,因此要求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 。对于一般项目,虽然允许存在一定数量的不合格点,但某些不合格点的指标与合格要求偏差较大或存在严重缺陷时,仍将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质量,对这些部位应进行维修处理 。
为了使检验批的质量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基本要求,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各专业验收规范应对各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合格质量给予明确的规定 。
依据《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12给出了计数抽样正常检验一次抽样、二次抽样结果的判定方法 。具体的抽样方案应按有关专业验收规范执行 。如有关规范无明确规定时,可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也可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检验对象的特征协商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
举例说明表D.0.1-1和表D.0.1-2的使用方法:对于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抽样,假设样本容量为20,在20个试样中如果有5个或5个以下试样被判为不合格时,该检验批可判定为合格;当20个试样中有6个或6个以上试样被判为不合格时,则该检验批可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二次抽样,假设样本容量为20,当20个试样中有3个或3个以下试样被判为不合格时,该检验批可判定为合格;当有6个或6个以上试样被判为不合格时,该检验批可判定为不合格;当有4或5个试样被判为不合格时,应进行第二次抽样,样本容量也为20个,两次抽样的样本容量为40,当两次不合格试样之和为9或小于9时,该检验批可判定为合格,当两次不合格试样之和为10或大于10时,该检验批可判定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