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卖国之谜:秦桧到底是权臣还是奸臣?

一代奸臣秦桧:秦桧是南、北宋期间的一个传奇人物,一直是人们心目中的汉奸、卖国贼 。近来,有部分学者为秦桧翻案,他们认为,秦桧只属于主和派、权臣,而不是投降派、奸臣 。
认为秦桧是投降派、奸臣的主要根据有以下几点 。
一、1130年秦桧从金国回来,即多次宣扬“如欲天下无事”,“河北人归金,中原人还刘豫” 。所谓“刘豫”,即金人扶植的大齐皇帝,当时以河南汴京为都城 。对此,赵构当然不高兴,宋帝赵氏祖居河北涿县,他说:“我是北人,我归到哪?”1133年,金国使者李永寿来南宋时也提出,要南宋归还在南方的北方士民 。可见,秦桧的提法,只是在宣扬金人的主张,即使明知道赵构不高兴,他也不得不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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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一次绍兴议和后一年半,金国主战派发动政变,杀死了主和的完颜宗磐和挞懒,再次进攻南宋,宋军在三个战场上进行了抵御和反击 。川陕战场的吴璘阻止了金人凌厉的攻势;东路战场韩世忠、张俊出击,攻取了海州、宿州和亳州;中路军在岳飞、刘锜的率领下,大破“铁浮图”和“拐子马”,连续取得顺昌大捷、郾城大捷和朱仙镇大捷,以致金军不得发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哀叹 。可正在这个时候,秦桧下令班师,对岳飞连下十二道金牌,接着就解除了三大将的兵权 。这时,第二次议和尚未达成,急忙退兵,只能是有利于对手,使宋人在军事胜利的态势下,仍然同金人签订了屈辱的和约 。这是秦桧为金国利益服务的第二个例证 。
三、杀害岳飞 。从历史记载上看,金人在南宋诸将中,最忌岳飞 。金国元帅兀术给秦桧的信中说,你不断说和议和,而岳飞还要北伐,“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 。秦桧正是按这个指示办的 。1141年十月诬陷岳飞下狱,十一月和议,十二月岳飞死,次年三月,金国使者来册封赵构为宋帝 。
所有事实证明,秦桧是金国在南宋实际利益的代理人 。但也有人认为,秦桧只是个明大局、识大体的主和派,把他说成是投降派和卖国贼,是没有根据的 。
一、自北宋建朝以来,纳币议和一直是宋朝的国策和政局的主流 。清人赵翼说:“宋之为国,始终以和议而存,以不和议而亡 。”“澶渊盟,而后两国享无事之福者且百年;元昊跳梁,虽韩(琦)范(仲淹)名臣,犹不能制,亦终以岁币饵之,而中国始安枕 。当北宋强盛时已如是,况南渡乎?”北宋名相寇准对辽,韩(琦)范(仲淹)对西夏,都以议和纳币了事 。而当前的情况是,金人的军事实力远远超过了辽和西夏,而南宋则立足未稳,经济困难,文武不和,远弱于北宋 。更重要的是,皇帝高宗赵构一心求和,秦桧纵有三头六臂,能不按高宗画下的框框纳币议和吗?因此,近人陈登元先生也认为:“秦桧在偷安半壁,中原残破之时,其所以力主和议,实不得已中之不得已也 。”
二、绍兴七年(1137),挞懒在金国主政;八年(1138),秦桧在南宋主政,双方开始了议和谈判 。最后达成协议:第一,宋向金称臣,许每岁银五十万两、绢五十万匹;第二,金将原属宋的河南、陕西等地交还给宋;第三,金将宋徽宋的棺材(此时徽宗已死于北方)和钦宗、韦后(高宗生母)交给宋 。
上面说过,纳币求和历来就是宋人的传统,当时金国国势远强于宋,称臣纳贡是历史上弱国向强国求和的必要条件,并不是秦桧的发明 。以名义上的称臣和纳一些贡,反而能收回一大片土地,不能说成是卖国 。相反,河南、陕西等地早已被金人占领,他们在那里扶植了一个傀儡政权,号曰“大齐” 。议和后,挞懒将伪齐废除,把地跨两省以上的土地交还给了宋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