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卖国之谜:秦桧到底是权臣还是奸臣?( 二 )


虽说仍有许多人不满意同金人化解世仇,但对兵不血刃地收回这么大的一片土地都是高兴的 。
网络配图
就是岳飞,也很欣赏这次和约的条款,并以为和平有望,打算就此辞职 。他在呈给高宗的《乞解军务第二札子》中说:“今讲好已定,两宫天眷不日可还,偃武休兵,可期岁月,臣之所情,无避事之谤 。”(岳珂《鄂国金佗稡编》)正因为如此,金人把主持议和的挞懒看成是叛国者和卖国贼,《金史·宗弼传》载:“宗弼察挞懒与宋人交通赂遗,遂以河南、陕西与宋,奏请诛挞懒,复旧疆 。”结果,金熙宗命令宗弼(兀术)追杀了挞懒,撕毁了和约,再次向南宋进攻 。
可见,在金人眼里,这个和约对南宋有利,对金人不利,以议和来派秦桧卖国罪名,是不符合当时的实情的 。
三、兀术灭了金国的主和派挞懒后,背盟攻宋,但是,却遭到了宋军的坚决抵抗和无情打击,详情前已述 。于是,双方在绍兴十一年(1141)再次议和,其条款为:第一,宋向金称臣,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第二,双方以淮河为界;第三,金交还宋徽宗的棺材和韦后 。
同上次议和条款相比:南宋称臣未变;银子和绢每年少了一半,但收回的土地却只有上次和议中的一部分,双方变成以淮河为界了;赵构死了的父亲和活着的母亲照样回,他的兄长钦宗却是回不来了 。这一协议双方各有让步,但从总体来看,仍然谈不上南宋被卖了多少,最基本的是,南宋的地盘在自有的基础上并没减少,而是扩大了些,只是后一次协议不如前一次协议得到的更多而已 。
宋朝失掉半壁江山,罪过在于北宋统治集团的腐朽 。秦桧只不过是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淮河为界来息解金宋之争,为刚刚建立的南宋政权的巩固赢得时间 。议和之后,已经打过淮河的金人退到了淮河以北 。
议和不等于卖国 。李世民向突厥称过臣,刘邦向匈奴纳过币 。北宋初期,由寇准主要参与的澶渊之盟,许给辽岁贡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开北宋纳币之先河,但我们从来没有据此就说寇准是投降派,是卖国贼 。
其实,真正主和、误国的,是皇帝赵构 。赵构是个很聪明的皇帝——有的人甚至说他“英明”——他牢牢地掌控着朝局,秦桧只是他的一颗棋子,一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鹰犬,秦桧忠实地执行赵构的意旨,因而也就成了朝臣中主和派的领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
网络配图
四、要评价秦桧,岳飞的死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有人认为,岳飞之死既是时代的悲剧,也是他个人的悲剧 。
所谓时代的悲剧,是指当时的现实环境与敌我力量对比不允许他实现其雄心壮志 。岳家军虽然能打,但取得的胜利毕竟是局部的,作战环境也仅限于所熟悉的中原地区 。另外金国还拥有大量的骑兵主力,越往北打就会越困难,可以说胜利的希望不大 。之前,有宋太宗两次伐辽的失败;之后,也有宋军自认准备充足大举进攻金国的惨败 。更重要的是,他的主战观点和当时的国家政策相冲突 。那是一个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皇权时代,岳飞的主战妨碍了皇帝老子的议和大局,他能不被灭吗?
所谓个人的悲剧,是指他个人的性格缺陷 。岳飞被杀不是因为他能打胜仗,而是因为他打了胜仗后不可一世,目空一切,说话无避讳 。朱熹说他“恃才而不自晦”,也就是不善于保护自己 。特别是有两件事直接触犯了皇帝高宗,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 。
一是,绍兴七年(1137)四月,因高宗在军事编制、北伐等问题上出尔反尔,岳飞竟耍小性子,辞职不干,一怒之下上了庐山 。高宗视其为“要君”,因大敌当前,不得不好言劝抚其下山,但他已为自己的被杀埋下了祸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