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农药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安全使用农药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农药安全使用的主要原则有:
(1)在必要的时候用药

安全使用农药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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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除了一些外来入侵的检疫性病虫草害外,少量病虫草害的发生对作物生产不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常常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持 。如柑橘园中有少量的红蜘蛛存在有利于捕食螨等天敌种群的保存和增殖,果园土表有适量的杂草生长有利于水土保持和天敌种群的繁衍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对于大多数害虫,都可以根据“防治指标”(或称“经济阈值”)来考虑用药 。例如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提出的防治二化螟枯心的指标为:新枯心率超过1%的田块应普治,不足1%的捉“枯心团” 。浙江省柑橘研究所提出的柑橘红蜘蛛的防治指标为有螨叶率70% 。由于杀菌剂需要在发病之前或发病初期施用,是否施用一般要根据病害的严重度预报、当地的历年经验或发病条件的分析来决定 。
(2)在最适的时间用药
在不同的时间使用农药对病虫草害的防治效果,对作物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都会有非常显著的差异 。选择一个最适的用药时间对于提高防效、减少不利影响是非常重要的 。杀虫杀螨剂对害虫(或害螨)的作用有毒杀、驱避、拒食、引诱和干扰生长发育等,毒杀作用的方式又有胃毒、触杀和熏蒸等 。通常,毒杀作用的杀虫剂以对幼(若)虫的初龄期最为有效,性引诱剂作用于性成熟的成虫,拒食作用的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的主要取食阶段,驱避作用的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的主要取食和产卵期 。杀菌剂对病虫害的防治作用有保护作用和治疗作用,大多数的杀菌剂都以保护作用为主,只有在病菌侵入作物组织之前施药才会起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因此,杀菌剂一般要在发病初期或将要发病时施用 。如果作物不同生育期的感病性有显著差异,也可在感病生育期开始到来时施药,如水稻破口至齐穗是穗瘟预防的关键时期,柑橘花谢2/3左右时是防治疮痂病的最适时间 。除草剂也要根据药剂本身的性质(如是选择性的还是灭生性的,是茎叶处理剂还是土壤处理剂等)、作物种类及其生育期(是否对拟用除草剂敏感)和主要杂草的生育期(对拟用除草剂的敏感性)确定对杂草效果好、对作物安全的施药适期 。
(3)选择对口的农药品种
农药的品种很多,各种药剂的理化性质、生物活性、防治对象等各不相同,某种农药只对某些甚至某种对象有效,如井冈霉素对防治水稻纹枯病有很好的效果,但对稻瘟病、白叶枯病等其他水稻病害无效 。当一种防治对象有多种农药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对主要防治对象效果好、对人畜和环境生物毒性低、对作物安全和经济上可以接受的品种 。通常应在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根据当地的使用经验选择,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
(4)采用恰当的用药方法
农药的施用方法应根据病虫草害的危害方式、发生部位和农药的特性来选择 。如在作物地上部表面危害的,一般可采用喷雾、喷粉的方法,对土壤传播的病虫害,可采用土壤处理的方法,对通过种苗传播的病虫害,可采用种苗处理的方法,一些内吸性好的药剂在用于防治果树等木本植物病虫害时可采用注射或包扎的方法等 。
(5)掌握适当的用量
农药要有一定的用量(或浓度)才会有满意的效果,但并不是用量越大越好 。首先,达到一定用量后,再增加用量,不会再明显提高防效;第二,留有少量的害虫对天敌种群的繁衍有利;第三,绝大多数杀虫剂对害虫天敌有一定杀伤力,浓度越高,杀伤力越大;第四,农药用量增加必然会增加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 。同一种农药,其适宜用量可因不同的防治对象而有不同,如矿物油防治柑橘红蜘蛛用200倍液即可达到很好的效果,而防治介壳虫则要用100~150倍液 。对同一个防治对象,在不同的季节或不同的发育阶段,农药的适宜用量也可能不同 。通常应在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的用量(或浓度)范围内,根据当地的使用经验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