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妃惨遭当众扒裤打屁股,慈禧是在违法办案吗?( 二 )


有个大家都熟悉的成语,叫“十恶不赦”,犯下十恶之一者就是重罪,按律是不可赦免的 。
“十恶”之罪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
如,北齐《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到了唐朝,十恶之罪又被细化,且量刑标准非常具体,易于操作 。极刑是斩、绞或凌迟,余者皆流放二千里以上 。
网络配图
古时的交通不发达,把一干人犯流放那么远,不仅要派执法人员押解,还得配套许多刑具,加上差旅开支,可以说是件非常不划算的事 。
其实,流刑在古代是除死刑犯之外的重罪犯者才会受到的处罚 。死刑也就是一刀之苦,而流刑则要忍受无边的肉体与精神上的折磨 。因为,古代人有故土难离的观念,有些被流放的人,一辈子是再也回不到故乡了,所以,那种精神上的煎熬是常人所难接受的,所以,为了惩治罪犯,儆示他人,朝廷才会花大力气将犯人流放边地 。
被判流刑的人,是国家的免费劳动力和兵源,垦边戌边的重要的人力来源 。这才是封建社会流刑大兴的一个重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