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的离婚协议: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在敦煌莫高窟出土的资料中 , 有一份“放妻协议” 。这个“放妻协议” , 有人说 , 就是唐朝人的离婚协议 。
至于这个协议的朝代是唐、是五代、还是宋 , 那就留给历史学家吧 。这里 , 以“放妻协议”内容为主 , 不及其他 。
先看这份“放妻协议”摘录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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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为夫妇之因 , 前世三生结缘 , 始配今生为夫妇 。若结缘不合 , 比是冤家 , 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 , 难归一意 , 快会及诸亲 , 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 , 重梳婵鬓 , 美扫蛾眉 , 巧呈窈窕之姿 , 选聘高官之主 。解怨释结 , 更莫相憎 。一别两宽 , 各生欢喜 。”
文字不多 , 逻辑清晰;篇幅短小 , 内容完整;用字简练 , 情感真挚;虽为离散之词 , 确为精巧美文 。
很明显 , 这是男方写给女方的 。
为了便于理解 , 我就在尊重原文的基础上 , 演绎一下这段文字 。
世界很大 , 众生芸芸 , 你我能在千千万万人中 , 相识相知 , 那是需要多大的机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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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能够结为夫妇 , 据说 , 那是前世为人时 , 一生结一缘 , 共修三生三缘 , 才积攒下来的福分 。
缘分的事 , 也不好说 。夫妻结婚之后 , 因为种种因素、比如说家庭、环境、喜好、习惯等 , 可能不和 , 最终导致无法一起生活 , 两个人由夫妇变成了冤家 。
原本希望的美满夫妻 , 时间久了 , 却成了敌对 。两颗相亲相爱的心 , 因为琐事 , 渐渐两心相远 , 难成一意 。
这也不能怪谁 , 只能怪我们情浅吧!
既然事已至此 , 那么就好合好散 。
当初结婚时 , 亲戚们都知道 , 我们要离散了 , 这么大的事 , 也要给跟亲戚们报告一下 。我们风风光光地结婚 , 我们也要体体面面地离散 。找个日子 , 通知亲戚一下 , 这也是最起码的礼仪和尊重 。
虽然我们也有了孩子 , 但是 , 离散之后 , 你们母子还是要分开的 。
希望母子分别之后 , 你能够重新梳妆打扮 , 轻理云鬓 , 新帖花黄 , 恢复你当日的容光 , 美若婵娟;希望你淡扫蛾眉 , 美美画描 , 让自己的窈窕姿态再次展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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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嫁人 , 祝福你能够嫁个高官 。这样 , 你就可以过你想要的生活 , 可以绫罗绸缎、可以衣食无忧 。
要说的话 , 我已经说完了 。
最后 , 我想强调的是 , 夫妻一场 , 也算是缘分 , 也算是情分 , 只愿离散之后 , 我们都忘了曾经的怨憎 , 放下所有的仇恨 , 各自好好地生活 。
这一别之后 , 双方两地各自宽心、各自宽怀 。
这一别之后 , 但愿各自能够欢心、能够欢喜 。
这就是我所演绎“放妻协议”的内容 , 希望给那些决意离散的夫妇做个参考 , 也让那些生活中的夫妇好好珍重!
但愿天下的婚姻都美满幸福!
附原文:
盖说夫妻之缘 , 伉俪情深 , 恩深义重 。论谈共被之因 , 幽怀合卺之欢 。凡为夫妻之因 , 前世三生结缘 , 始配今生夫妇 。夫妻相对 , 恰似鸳鸯 , 双飞并膝 , 花颜共坐;两德之美 , 恩爱极重 , 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 , 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 , 则来仇隙 。若结缘不合 , 想是前世怨家 。反目生怨 , 故来相对 。妻则一言数口 , 夫则反目生嫌 。似猫鼠相憎 , 如狼羊一处 。既以二心不同 , 难归一意 , 快会及诸亲 , 以求一别 , 物色书之 , 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 , 重梳蝉鬓 , 美扫娥眉 , 巧逞窈窕之姿 , 选聘高官之主 , 弄影庭前 , 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解怨释结 , 更莫相憎;一别两宽 , 各生欢喜 。三年衣粮 , 便献柔仪 。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