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其实也是一种罪放在唐朝就要被判刑了!

冷漠,从来都不是咱中国人的作风 。我们的国人热情好客,对处于困难中的同胞哪怕是异族都能够伸出援助之手 。但是因为某些特殊事件,出现了一些让人心痛的现象,令人惭愧 。
在遥远的唐代,如果出现急需救援而漠视的现象,那么,作为冷漠的旁观者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
网络配图
《唐律疏议 捕亡律》规定:捕快在道路上追捕罪犯,当追捕者因势单力薄而无法制服擒拿罪犯,因而求助于道路上的行人时,“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 。邻居之间也有挺身而出抓捕犯罪分子的义务,“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 。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 。
网络配图
如果看见发生火灾,却不报告不扑救,也要治罪 。《唐律疏议 杂律》载:“诸见火起,应告不告,应救不救,减失火罪二等 。”其刑罚比照失火罪减二等执行 。假如说失火罪徒刑两年,那么发现火灾不报告或不扑救者则要判一年徒刑 。
网络配图
《唐律疏议 贼盗律》规定:发生强盗及杀人案件时,被害之家及邻舍,“同伍”(五户为一伍)及“比伍”(邻近的五户)都必须立即向官府报告,“当告而不告,一日杖六十” 。若是盗窃罪,则比照这一刑罚,减刑二等 。当罪犯劫持人质时,“部司及邻伍知见,避质不格者,徒二年” 。意思是说:当看见有犯罪分子劫持人质时,“警察”及邻居不冲上前去搏斗捉拿犯罪嫌疑人者,判刑两年 。
【冷漠其实也是一种罪放在唐朝就要被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