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孤重臣最安全的时候:宋代不杀文人是宪法( 二 )



后来哲宗朝的元符元年,保守派阵营的元祐党人被逐,新党重新得势,宰相章惇欲穷治元佑党人,“将尽杀流人”(这回是章惇起了杀心),但宋哲宗反对,哲宗说:“朕遵祖宗遗制,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 。”
太祖立下的誓约以及由此形成的惯例,显然束缚了君主诛杀士大夫的权力 。一个生活在宋代的大臣,只要不是犯下罪大恶极的刑事罪行,一般是用不着担心有一天会被皇帝杀头的,即使他处处跟皇帝作对 。
权力结构的稳定,使宋代没有真正名分上的顾命大臣 。
不管是宋仁宗,还是宋哲宗,登基时都还是孩童,当然离不开一班老成持重之大臣的辅政与教导 。不过宋朝未设“顾命”制度,老皇帝在终临前,并没有特别指定若干重臣为托孤大臣 。尽管如此,那些先帝时代的朝中大臣,在政权交接过程及新朝开局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
乾兴元年,宋真宗驾崩,留下遗命:十二岁的儿子赵祯继皇帝位,“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 。根据真宗的遗命,辅臣商议如何起草遗诏,宰相丁谓欲讨好刘后,提出将“权”字删掉 。“权”有从权、暂时的含意,去掉这一字,即意味着承认太后拥有听政的正式权力 。参知政事(副宰相)王曾坚决不肯让步,说:“女主临朝,已是非正常情况,称‘权’已属无奈,你还想将‘权’字删去,是什么意思?”丁谓不敢再坚持己见 。
宋神宗病重之时,宰相蔡确曾有意拥神宗之弟雍王或曹王为皇储,为此他试探过另一位宰相王珪的意见,但王珪说:“皇上有子 。”他认为皇位应该由神宗的儿子赵煦继承 。王珪又上奏皇太后,“请立延安郡王(即赵煦)为太子 。太子立,是为哲宗 。”哲宗继位,由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 。高太后是同情旧党的人,原来在神宗朝受到冷落的司马光、吕公著、苏轼等大臣,重回朝廷辅政,大儒程颐则被召来担任小皇帝的经筵官,负起教化哲宗、养成君德的大任 。
从上面的事例也可以看出,王曾、王珪等名相,虽然没有被叫到皇帝床前托付幼君,但他们却在立嗣、太后临朝等重大事件中充当了举足轻重的角色 。可以说这些宰相,虽无顾命大臣名分,却尽到顾命之责,辅佐幼主,稳定朝纲 。
宋朝有一个惯例:皇帝若是冲龄继位,都出现过太后(或太皇太后)垂帘 。与汉唐相比,宋代虽然先后有多名太后临朝听政,却从未产生“女主祸政”的乱象,也没有诞生一位像汉代吕后、唐代武则天那样把持朝政的女强人 。这又是为什么?
从制度角度来解释,宋朝建立了理性化程度很高的权力结构 。君主作为天下道德的楷模、国家主权的象征、国家礼仪的代表、中立的最高仲裁人,具有最尊贵的地位与最高的世俗权威 。
同时君主不应该亲裁政务,虽然一切诏书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但基本上都是执政官熟议后草拟出来的意见,皇帝照例同意就可;治理天下的执政权委托给宰相领导的政府,用宋人的话来说,“天下之事,一切委之执政”;监察、制衡政府的权力则委托给独立于政府系统的台谏,“一旦谏官列其罪,御史数其失,(宰相)虽元老名儒上所眷礼者,亦称病而赐罢 。”
就如秦观所言:“常使两者之势适平,足以相制,而不足以相胜,则陛下可以弁冕端委而无事矣 。”君主只要协调好执政与台谏的关系,使二者达成均衡之势,便可以做到垂拱而治 。
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中,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小皇帝,并不会对整个帝国的权力运转构成巨大的障碍,因为皇权已经象征化,君主不用具体执政 。也没有必要为小皇帝专门成立一个顾命大臣团队,宰相领导的政府与制衡政府的台谏保持正常运转就可以了,至于程序性的君权,垂帘的太后便可以代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