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历朝历代是如何立法保护野生动物的?( 二 )


你还别说,鲁宣公听了之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认为里革是为了帮助自己改正错误,要把这个破网保存起来,作为教训,时刻警醒自己 。由此可见 。春秋时期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则早已尽人皆知 。正因为大臣都敢管违反禁令的国君,国君也能承认错误,野保行动才获得成功 。
汉代颁布最早的保护鸟类法令
到了秦汉时期,法令不断完善,对于进一步保护野生动物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秦代虽然不像周代那样设有专门的生态保护机构,但是也有了一些较为详尽的涉及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而秦代又以“严刑峻法”著称,让保护作用更具刚性 。在《秦律十八种》中有一部《田律》,虽然主要讲的是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但是其中一系列规定是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特别是与野生动物保护有关 。其中规定:春天二月,不准到山林中砍伐木材,不准堵塞河道 。不到夏季,不准烧草做肥料,不准采取刚发芽的植物,或捉幼虫、鸟卵和幼鸟,不准设置捕捉鸟兽的陷阱和网罟,到七月解除禁令 。《田律》中保护的对象包括树木、植被、水道、鸟兽、鱼鳖等,并对捕杀、采集的时间和方法也做了具体规定;对违反规定者还明确了如何甄别情况进行处理的办法,体现了法律易于执行的特点 。因此可以说,《田律》是我国最早的生态环境保护法 。
在汉代,山林池泽等国家自然资源是受到政府保护的,平时严禁随意采伐,只有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才由皇帝下令开禁,以使百姓获得救灾活命的物资 。所以汉代自然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得非常好 。汉代还有专门的关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法令 。据《汉书·宣帝纪》载,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夏六月,诏曰:‘前年夏,神爵集雍 。今春,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 。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 。具为令 。’”通过这条法令可以看出,当时对于大批迁徙的五色鸟,不准坏鸟巢、掏鸟蛋,甚至飞石打鸟,规定得十分明确,便于执行 。因此也可以说,这条法令是我国最早的保护鸟类的法令 。由于汉政府保护得当,到了第二年春,大批鸟类又一次云集都城 。
宋代一条野保法令执行了200年
唐宋时期,对于野生动物的认识和保护不断深入,尤其是宋代曾有一条法令执行了200多年,可见野生动物保护深入人心 。
在唐代,出了一个著名的公主,她是因为穿了百鸟裙而蹿红的,因此她应该是史上最不保护野生动物的范例 。她就是唐中宗在位时的安乐公主 。她爱穿百色鸟毛织成的裙子,而且在当时引领时尚,一时众人纷纷效仿,各种珍禽飞鸟被捕捉殆尽 。据《旧唐书·五行志》载:“(安乐公主)有尚方织成毛裙,合百色鸟毛,正看为一色,旁看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百鸟之状,并在裙中 。自安乐公主作毛裙,百官之家多效之 。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 。”好一个采捕殆尽,“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奢靡之风已危及禽兽安全!到了唐玄宗即位后,他接受了宰相姚崇、宋璟禁奢靡的意见,于开元二年(714年)七月下了《禁珠玉锦绣敕》,并对一些奇装异服采取措施,能染色的,“听染为皂”,无益于时的,“并焚与殿前,用绝竞争” 。而对于违者“决杖一百,受雇工匠,降一等科之 。两京及诸州旧有官织锦坊悉停” 。从此采捕百色鸟兽之风渐息 。可见社会风尚淳朴,才是野生动物之福 。
宋代十分重视生态保护,专门在工部下设虞部,掌管山泽苑圃之事 。而且,宋太祖于建隆二年(961年)下达了《禁采捕诏》:“王者稽古临民,顺时布政,属阳春在候,品汇咸亨,鸟兽虫鱼,俾各安于物性,罝罘罗网,宜不出国门,庶无胎卵之伤,用助阴阳之气,其禁民无得采捕鱼虫,弹射飞鸟 。仍永为定式,每岁有司申明之 。”这个禁令是禁止在鸟兽鱼虫的繁殖、生长期采捕的,不仅要求明确,而且最大的特色是法令的延续性,强调此令固定下来,每年都要重申发布予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