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理论始于,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与演变

GATT/WTO中所体现的新自由主义贸易思想有哪些

自由贸易理论始于,自由贸易理论的发展与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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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T/WTO的理论基础是自由贸易,但GATT从未将自由贸易作为其最终目标,这是GATT以及后来的WTO的务实态度使然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GATT/WTO理念 。第一,务实 。国际贸易领域长期存在自由贸易和重商主义两种相互对立的传统,对自由贸易的推崇不能无视重商主义及其贸易保护政策的势力 。在理论上,自由贸易可以得到完整的叙述和证明,但在实践中贸易保护始终是大有市场 。而GATT产生之际,恰是重商主义及其贸易保护大行其道之时 。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引致各国的“以邻为壑”政策使贸易战的威胁成为GATT面临的首要问题,此时过分强调自由贸易显然是不现实的 。GATT所能施展拳脚的空间就是提供在国际间进行磋商和推进削减贸易壁垒的一个合作场所 。纵使是在后来的WTO,贸易自由化的观念得到强化,但导致各国贸易政策差异的贸易利益分配问题并没有得到一个完美的解决,磋商和协调仍然是贸易自由化实现的主要途径,这决定了WTO不是一个自由贸易组织,而只是一个现实贸易体制的管理机构 。
第二,折衷 。GATT/WTO既然持有务实的态度,实践上必然表现为规则、决议、行动的折衷 。GATT/WTO推动的国际贸易政策协调与合作,其目标是建立一个全球统一的贸易体制 。要将各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贸易政策存在差别甚至贸易政策取向相左的国家聚集到一个统一的贸易体制之下,现实可行的做法就是调和各国间的贸易矛盾,以折衷的结果来兼顾不同国家的利益,即经济学意义上的“次优”选择(second--best) 。由于各国经济政治环境及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利益得失存在较大差别,从而各国承受的保护主义压力也不同,没有任何干预的自由贸易的最优政策不可能实现 。GATT现实的“次优”选择就是在倡导自由贸易的同时,允许实施一些“暂时性的”或以“例外”为名义的贸易保护措施 。当然,这些暂时性的保护措施受到相应规则的制约,如不允许数量限制等行政性干预,强调只有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的生产,并且要逐步削减关税水平和开放市场,促进自由贸易的发展 。另一些明显的折衷结果的表现包括: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外、发展中国家例外、保障措施例外等等 。这些GATT时期的“双重标准”在WTO时期依旧存续 。
第三,规则导向 。GATT/WTO的规则导向的核心“不是结果,而是游戏规则,它包含着可允许的贸易壁垒水平的协议以及制定在出口市场中面对外国生产者的一般竞争条件的尝试” 。作为国际间关于贸易的总协定,GATT首先是一个贸易规则体系,是各国从事贸易活动的行为守则 。和GATT之外的其他贸易协定、商品协定和价格协议不同,它关注的是国际竞争当中市场准入的公平,而非国际市场竞争结果上的公平或利益对等 。尽管后者是处理国际经济关系时不能不考虑的重要方面,甚至在GATT/WTO的一些规则中也着意考虑了结果的平衡,如关税减让的协调法公式(瑞士公式)、发展中国家享受非互惠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但总体而言,主张贸易自由化的GATT/WTO体系的推动者们坚信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强调效率优先于公平的原则 。如果仅以公平而论,GATT/WTO强调贸易起始条件和竞争过程的相对公平,在贸易结果公平方面的考虑只是阶段性的现实策略,使各国缩小在经济贸易发展水平和贸易政策措施的差距,加大各国接受共同规则的可能性 。GATT/WTO面对现实的务实与折衷与其最大限度的自由化目标并不矛盾 。必须提及,GATT/WTO理念的实质是新自由主义 。现存的以GATT/WTO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不是自由贸易体制,但它是以自由贸易理论、贸易自由化政策为导向的 。自由贸易理论其科学、合理的内涵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更自由的竞争和交换可以实现更有效地资源配置,提高世界生产的效率,增进世界福利 。这种强调自由贸易的新自由主义理念主导着GATT/WTO的走向,目标是建立一个开放、完整、健全和持久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促进世界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有效合理地利用世界资源来改善生活质量、扩大就业、确保实际收益和有效需要的稳定增长 。而具体实施这一基本宗旨的原则是:多边主义(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非歧视(市场准入)、透明度、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 。可见,GATT/WTO体制反映了一种不同于自由放任自由主义传统的新自由主义精神,体现的是一种追求效率同时兼顾公平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