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总督一级高官待遇揭秘:清朝总督收入究竟多少( 三 )


清代的官员似乎颇精于以财生财之道,他们贪了钱,一般不会蠢到存进钱庄,他们或用亲戚的名义放高利贷,或用亲戚的名义经营房地产(康熙朝大臣高士奇就是一例),或向官商合营的盐业入股,每年分得大笔红利(袁世凯的从祖父袁甲三就是一例),哪怕最没有经济头脑的官员,也懂得买地收租,投资于细水长流的种植业 。不管怎么投资,都能让钱生钱,都能让他们的赃款变得更多,更惊人 。
当然也不排除有极个别清廉的官员,像李侍尧之后若干年继任两广总督的孙士毅,家里“不名一钱” 。可惜这样的清官少之又少,比华南虎都稀缺 。
清官之所以稀缺,不是因为广大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政治学习(康熙、雍正和乾隆都喜欢亲自撰写“圣训”,让全国官员背诵和学习,让全国的学官向秀才们宣讲),而是因为制度上出了大问题,逼着官员不得不贪 。
最明显的制度问题是坐地分赃:知县收了火耗,得分给上司,总督贪了巨款,得花给皇帝 。刚才说过李侍尧贪污,我想再补充一句,乾隆给母亲过大寿,要造金发塔,缺1200两黄金,又不想从国库里出钱,最后是让两广总督李侍尧埋的单 。按当时金银比价,一两黄金等于20两白银,1200两黄金就是24000两银子,李侍尧一年的合法收入还不到两万两,你让他埋单,他肯定得贪 。
封疆大吏的其他支出
跟康熙南巡相比,乾隆让李侍尧埋的单还是个小数目,当年康熙多次南巡,多次住进曹雪芹家,还有太后皇后宫女太监以及大内侍卫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吃喝拉撒都在曹家,扩建和装修房子不算,光招待费就得几十万两甚至上百万两,这钱谁出?曹家出 。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做的是江宁织造,每年基本工资只有130两,另有工作津贴108两,养廉银为零,而且当时国库空虚,实际上工作津贴一文不发,基本工资还要减半,曹玺一年能领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两,甭说招待皇帝,连一家人糊口都不够,所以贪污势在必行 。
事实上康熙对曹家的贪污持默认态度,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盐御史时,曾经在奏折里明确指出,“巡盐所得余银,每年约五十五万、六万两不等 。”即一年能贪55万两到56万两之间,康熙读了这道奏折,毫不生气,因为他知道曹家贪的钱最后又花给皇帝家了 。
皇帝家的开支是很厉害的,康熙修避暑山庄,乾隆修圆明园,慈禧过大寿,仅宫廷预算绝对不够花,动用国库的钱又违反祖宗成法(清代的宫廷财政和国家财政是两笔账),直接从老百姓身上搜刮(汉朝皇帝喜欢这么做)则有伤他们“爱民如子”的形象,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封疆大吏们埋单 。封疆大吏不会生钱,只能让下级官员埋单,下级官员又只能让老百姓埋单 。每一级官员都有雁过拔毛的规矩,每一道埋单程序都是在层层加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