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总督一级高官待遇揭秘:清朝总督收入究竟多少( 二 )


县太爷不敢独吞这笔灰色收入,按照官场惯例,他得把其中的三分之一分给下属,另外三分之一交给上司,剩下三分之一揣进自己的腰包 。交给上司的那三分之一通常是层层分配,道台分一笔,知府分一笔,按察使和布政使分一笔,巡抚分一笔,最后总有一笔打进总督的私账 。单是一个县的火耗,并不能给总督带来多少进账,问题是总督管着几个省,每个省都有几十个乃至上百个县,每个县都给总督做点儿贡献,所谓聚沙成塔聚土成山,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加起来就非常可观了 。
“养廉银”是雍正时开始推行的制度,雍正搞的是火耗归公,把村提留乡统筹之类的附加税统统变成正税,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把官员的私账变成公账,把各级地方官坐地分赃式的火耗变成他们应得的补贴,这个补贴,就叫养廉银 。
【清代总督一级高官待遇揭秘:清朝总督收入究竟多少】各级官员私分火耗,极可能分赃不均,譬如甲地官员心狠,火耗加征到3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能多分一些;而乙地官员心不够狠,火耗只征10%,那么从知县到总督就只能少分一些 。而养廉银是有明确规定的,每个官员该拿多少都有指标 。以乾隆七年(1742年)为例,两广总督策楞的养廉银指标是15000两,跟湖广总督持平,但比闽浙总督的21000两、四川总督的30000两少得多 。同样是总督,养廉银拿的有多有少,是因为各地的工作任务和接待任务不同,工作繁忙的地区和接待任务比较重的地区,为了弥补当地总督的额外开销,就得多给一些养廉银,反之就要少给一些养廉银 。
两广总督合法年收入16698两
现在我们算算两广总督一年能拿到多少合法收入:基本工资120两,固定补贴528两,爵位工资700两(这里假定两广总督都有一等公的爵位),粮食补贴 350两(石),养廉银15000两,总共是16698两 。鉴于火耗是灰色收入,而且在雍正以后被养廉银替代,所以不把它算进去 。
有句老话人所共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在清朝做一年知府就能进账三四万两,而比知府级别高得多的总督一年只挣不到两万两,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什么问题呢?我们只算了总督的合法收入,没算他们贪污的钱 。
乾隆年间有个两广总督叫李侍尧,兼管着广东的食盐专卖和海关税收,他从盐商那里得到的年礼是两万两,过生日的时候又能收两万两,你看,过一个春节,过一个生日,4万两银子就到手了 。乾隆曾经要查封广东十三行,李侍尧劝乾隆不要查封,十三行的商人们表示感谢,集资送礼,给他送了10万两的大红包 。早在南北朝时,广州刺史到城门口转一圈,就有3000万文的进项,我看清代两广总督的收入不亚于此 。
坦白说,跟其他总督相比,李侍尧还算不上贪官,起码他不主动伸手要钱,更不挪用公款和善款 。后来李侍尧转任云贵总督,被乾隆发现有贪污行为,逮了起来,想杀掉,又不舍得(李侍尧是能力很强的干部,很受乾隆赏识),让百官评议,有个官员说:“李侍尧贪那么点儿钱,算是清廉的了 。”于是乾隆改判李侍尧死缓,没几年又让他做了闽浙总督 。
有的总督非常无耻,距李侍尧远甚,譬如光绪年间山东闹灾,朝廷号召其他省份的老百姓为山东灾民捐款,四川人纷纷解囊,捐款汇往山东之前,竟被四川总督奎俊拿走6600两!几年后四川又闹灾,朝廷发放赈灾款,其中5000两又被奎俊装进腰包 。
总督们一年究竟有多少收入,目前见不到确切的数据,美籍汉学家张崇礼教授估计的数字是18万两左右,窃以为估得太低了 。清朝末年,湖南湘潭县流传一句话: “不贪不滥,一年三万 。”指的是一个知县一年的最低收入就有3万两,那总督呢?同治年间,广东海关监督崇礼贪污了几百万两,他家里一个姓王的仆人一年的进项就有几十万两,海关监督的官阶比总督要低,总督贪污的数额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