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军人退出现役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东莞军人退出现役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东莞军人退出现役恢复户口办理指南(转业+退伍)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户我市:
1. 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军人;
2. 原我市户籍,现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未安置的) , 可以申请回原籍地恢复户口 。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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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豆赜谟》?lt;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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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入户介绍信验原件 , 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转业入户有随迁人的须注明随迁人情况 。102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未婚的无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 验原件 。103亲属关系材料入户配偶、父母、子女房产或投靠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或子女)入家庭户的提供(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 , 收养登记证 , 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验原件 。104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和房产权证编号(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迁入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房产的提供(或由申请人自愿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于查询入户地址信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权证编号) 。105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投靠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入家庭户的提供,验原件 。106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家庭户且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并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签名 , 验原件 。107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入户集体户的提供,并注明”仅用于办理XXX户口登记业务”及日期,收原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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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复印件加盖部队或现工作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验原件 。102转业证验原件 。103随迁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不用提供 , 验原件 。104随迁人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105随迁子女的亲子关系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书,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 , 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亲子关系鉴定 , 能反映亲属关系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档案材料(须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 验原件 。10

1.2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退役士兵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复印件加盖部队或现工作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验原件 。102退伍证验原件 。10
1.3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离退休军人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复印件加盖部队或现工作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验原件 。102军人离退休证验原件 。10
【东莞军人退出现役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1.4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未安置的)回原籍
序号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军人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复印件加盖部队或现工作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居民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说明情况),验原件 。102退伍证验原件 。10
办理流程
 ?。ㄒ唬┥昵肴嗽凇癷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退出现役(转业、退伍)”,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i莞家”预约指引)
 ?。ǘ┦芾砘叵殖∈芾怼⑸蠛耍?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
相关提示
 ?。ㄒ唬┨峤坏牟牧嫌谐錾掌诓灰恢碌模?应先回原部队按规定办理出生日期认定及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申请入户 。
 ?。ǘ┨峤坏牟牧嫌行彰蛎褡宀灰恢碌模ο然卦慷影垂娑ò炖肀涓中?,方可办理申请入户 。
 ?。ㄈ┎钩洳牧纤檬奔洳患迫肷笈毕弈冢惶厥馇榭鲂枰鞑楹耸档模?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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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办事窗口
1、就近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收费说明
不收费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