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东莞就业入户政策

东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东莞就业入户政策

》》》东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东莞就业入户政策
办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在我市就业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法律依据
 ?。ㄒ唬豆愣」蔡伟补芾砭止赜谥厣昶胀ǜ叩妊!⑵胀ㄖ械茸ㄒ笛?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
 ?。ǘ豆赜谟》?lt;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通字[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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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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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名称情形和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102申请人婚姻状况材料未婚的无需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验原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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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名称情形和要求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2.人社、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介绍信,3.人社、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书;验原件 。102户口迁移证未取得《户口迁移证》的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由受理机关发起“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 申请人无需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验原件 。103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和房产权证编号(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或由申请人自愿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于查询入户地址信息(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权证编号) , 申请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有自有房产的须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 。104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入户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入户工作所在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集体户)的提供,并注明”仅用于办理XXX户口登记业务”及日期,收原件 。10

办理流程
 ?。ㄒ唬┥昵肴嗽凇癷莞家”微信公众号选择事项“大、中专学生、毕业、转(退)学”,预约到就近地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或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i莞家”预约指引)
 ?。ǘ┦芾砘叵殖∈芾怼⑸蠛?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

相关提示
 ?。ㄒ唬┎钩洳牧纤檬奔洳患迫肷笈毕弈冢惶厥馇榭鲂枰鞑楹耸档? ,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ǘ┕愣∑胀ǜ叩妊1弦瞪鸵翟褚灯冢核妒垦芯可⒈究粕妥粕弦盗侥昴冢?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
 ?。ㄈ┒栽钟形沂芯幼≈せ蛟谖沂杏芯幼〉羌堑?,入户我市后,应进行注销居住登记 。
 ?。ㄋ模┓课菸慈范ù澹ㄉ缜┕芾淼模?不予办理户口迁入该房屋,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 , 待房产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迁入该房屋 。
 ?。ㄎ澹┤牖Х课莸刂凡皇簟岸晁氖怠北曜嫉刂返?,由公安机关调查核实 。
 ?。┐笾凶ㄔ盒!⒓脊ぱ1弦瞪?包含本市及非本市的学校毕业生;包含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但择业期仅限于广东省内就读的毕业生或省外就读回粤就业的本省生源(本省生源是指本省户籍)毕业生 。大中专院校、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也包含本科、硕士、博士 。
办理时限
即来即办
办理窗口
1、就近地镇街(园区)户政办证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排、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2、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收费说明
不收费
【东莞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东莞就业入户政策】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www.dg.gov.cn/12345/201801/page/km/topic/subjectKmPoints.html?ksId=3145&labelId=1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