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唐山生育津贴标准

唐山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唐山生育津贴标准

唐山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用
对参保女职工生育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期间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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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次,累计最高支付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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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2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施行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胎头旋转、臀位助产、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最高支付2300元;
3.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4.多胞胎生育 , 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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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母婴原因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每次补贴最高支付120元;

2.妊娠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住院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按生育处理) , 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门诊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3.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4.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5.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
其他:
 ?。ㄒ唬┮粤榛罹鸵等嗽鄙矸莶渭又肮せ疽搅票O盏模?按唐山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 按唐山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 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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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早孕反应及保胎的;
2.治疗不孕症的;
3.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
4.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 , 因发生医疗事故进行治疗的;
5.胚胎移植的;
6.护理、治疗婴儿的;
7.女职工在境外生育的;
8.其他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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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ㄋ模┎渭由O盏呐肮ひ斓乇赴负笊? ,按参保地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享受生育津贴;赴港澳台和国外生育的,按参保地政策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参保人员不具备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自行解决 。
【唐山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唐山生育津贴标准】 ?。ㄎ澹┥O沾錾瓯ㄊ毕尬猿鲈褐掌?2个月内,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