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六旬老人敬老院过世,院方竟不知道?家属看望才发现( 二 )


敬老院:
入院健康评估评分低,过世是正常睡过去了
金秋苑敬老院负责人王女士说,朱先生入住该院已4年,入住时有多种疾病,也做过健康评估。
2018年1月19日该院所做的入住老人自理能力评估表显示,评分项目包括进食、个人卫生、穿衣、如厕及排泄、移动等,朱先生评分总和为24分,19分或以上均为“生活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结论为“特护”。入住登记表显示朱先生健康状况为智障、腿脚无力,既往病史为癫痫病。
入院时还签订有入院告知书等,知情同意书包括突发意外风险、癫痫发作意外风险两份,突发意外风险知情同意书显示,因朱先生“自身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入住院内以后随着病情发展会引起多种并发症或病情突变或身体抵抗力逐渐减弱、各脏器功能逐渐减退,导致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猝死等意外状况。为防止发生各种突发意外,我们将加强观察,建立各种应急预案,开通应急就医绿色通道。”
家属认为,如果敬老院做到了“加强观察”,就不会发生现在这种情况。
“2月10日和家属联系时说过老人吃得少。”王女士说,2月11日中午护理员正常给朱先生喂饭、换尿布,随后是老人午休,时间从吃完饭到下午3时30分。“好多卧床的老人都是在睡觉时候走了。”
对于朱先生属正常去世有无依据,王女士表示:“养老院这样的老人走了,没有痛苦和难受,就认为是正常睡过去了。”
金秋苑敬老院院医表示,之前两三天发现朱先生食欲差,检查血压、体温等正常,给开了一些药。2月11日接到院办公室通知,他赶到时朱先生已经过世,考虑是多脏器功能衰竭引起。
老人过世遗体不能停放在敬老院
送到殡仪馆是“尽了一份孝心”
对于是否是该院将遗体送到殡仪馆并自称亲属,王女士说,无论老人年龄大小,只要住到敬老院,她都称为伯伯。按照民政部规定,老人过世后遗体不能停放在敬老院,“我觉得我尽了一份孝心。”朱先生家属对于上述说法并不接受。 
民政部门介入调查
双方协商一致,遗体将于17日火化
2月15日,临渭区民政局派人到金秋苑敬老院进行调查。临渭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股负责人表示,金秋苑敬老院是一家合法的民办养老机构。如果入住协议约定要24小时陪护,出现这种情况养老机构要负责任。
该负责人说,建议双方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司法途径,通过司法机关查明养老机构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养老机构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对于调查结果,会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回复,具体时间暂不清楚。
16日,朱女士告诉华商报采访人员,2月15日深夜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金秋苑敬老院已道歉,并退还了一年的护理费用,目前家人正在筹备哥哥的后事,将于17日进行火化和安葬。
民政局认为养老院管理不规范
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排查整改
华商报采访人员从渭南市民政局获悉,此次事件的发生,既有养老机构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也有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下一步,将严格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抓好整改,尽快妥善处理后继事宜,并在全市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排查、大整改,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机构内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服务安全风险。
中国正步入老龄社会,如何从社会层面加强配套设施和监管能力,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是当下备受关注的话题。
每个人也都有老的时候,希望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守护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