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朝的政治环境:宽松开明促进了国家的发展

宋代较为开放的时代氛围,无疑鼓励了士大夫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时局与世风的趋向 。这种局面的出现,一方面由于统治者政策上鼓励敞开言路,不罪言者;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儒家文化传统的熏陶与济世精神的复振,使得士大夫们的批判意识、参与意识空前高涨蔚为渗透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时代风气 。仁宗中期,以范仲淹、欧阳修等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矫厉尚风节”,作为只是结构、能力结构比较全面的综合型人才,他们学术上是非自相攻,去取在勇段”,政治上“开口揽时事,议论争煌 。他们以天下为胸怀,以“天道”“公议”的旗帜,作为凝聚自身的号召、制约君主的力量 。他们一方面自本朝的政治实践中汲取思想资源,一方面也积极建树当时社会所需要的理性价值体系 。
庆历(1041—1048)初期,国家面临空前的内外压力,财政、吏治、军备问题及各类社会矛盾愈益突出,引起强烈关注 。范仲淹、富弼、欧阳修等人抨击积弊,力倡新政 。在日渐高涨的改革呼声中,庆历三年秋,范仲淹进《答手诏条陈十事》,指出“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批评国家“纲纪制度日削月侵”,“不可不更张以救之” 。他开宗明义地提出“端本澄源”的原则,即“约前代帝王之道,求今朝祖宗之烈”,“庶几法制有立,纲纪再振” 。而这一奏章,即成为“庆史新政”的纲领性文件 。
同年秋,新政的另一主持者、枢秘副使富弼上章《乞编类三朝古典》,其中强调“法制既立,产后万事有经而治道可必也” 。而他所说的“法制”,也是指祖宗之“成宪”;他认为,“守基图祸乱之本”,即“振颓纲、除弊法”的可行办法,是搜讨三朝典故及诸司文字,分门类聚,编成一书,“置在两府,俾为模范” 。
【宋仁宗朝的政治环境:宽松开明促进了国家的发展】 这些批评时政的士大夫,所揭举的改革旗帜,是弘扬祖宗创立的“纪纲”、“成宪”,是复振祖宗之法 。他们的主张着眼于振兴法制,寄寓着对政治清明的憧憬;其中所传达的,不是因循保守的倾向,而是对于现实政治的不满,以及要求整饬、要求尤为的迫切愿望 。
意识到“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新政的倡行者们,在变革的启动阶段,是比较谨慎小心的 。范仲淹、富弼、韩琦等人入朝之初,主要精力用于对付西北边患 。庆历三年八月丁未,范仲淹被用为参知政事,富弼任枢秘院副使,二十天后,仁宗开天章阁,仍是问御边大略;其间再颁手诏催促:进来用韩琦、范仲淹、富弼,皆是中外人望,不次拔擢 。韩琦暂往陕西,范仲淹、富弼皆在两地,所宜尽心为国家,五事建明不得顾避 。兼章显等同心忧国,足得商量 。如有当世急务可以施行着,并需条例闻奏,副朕拔擢之意 。
并于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札,使条陈当世急务于前 。这样“迟回近及一月”,才有了范仲淹等人的奏陈 。欧阳修将这种“迟回”解释为范仲淹等人的“避权”,庆历五年二月,他在新政暗淡退场时愤愤不平地上疏,论“小人欲害忠贤必指为朋党”,其中说及新政发动时的情形:
仲淹深练世事,必知凡事难遽更张,故其所陈,志在远大而多若迂援,但欲渐行而行之以久,冀皆有效 。弼性虽锐,然亦不敢自出意见,但举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 。
显然,在涉及根本性问题,涉及君臣关系的方面,范、富等人相当慎重 。而这种时候,针对时政需要“举祖宗故事”,则成为可行的手段 。
对于新政派而言,多层面的祖宗法具有多重的意义:不仅是新政派复振纲纪的楷模,也是他们主观上保护自己的屏障 。庆历三年盗起淮南,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厚赂使去 。事闻,富弼议诛之,范仲淹欲宥之 。面对富弼“举法而多方沮之”的责备,范仲淹语意深长地“密高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