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宋朝的消防:宋朝如何应对火灾与沙尘暴?

帕慕克在《伊斯坦布尔—一座城市的记忆里》回忆了他的博斯普鲁斯海峡 。今日,博斯普鲁斯海峡是回望伊斯坦布尔天际线的最佳场所,能看到清真寺的轮廓们从小山丘上挑出来,海洋的蓝染在每一座房屋上 。
以前也是如此 。富人们喜爱在博斯普鲁斯海峡边建度假别墅—学名叫做“雅骊” 。那是木质结构的清秀房屋,通常刷上嫩黄的颜色 。推开窗,便是梦境一般的博斯布鲁斯 。
对帕慕克来说,印象最深刻的竟是燃烧着的雅骊 。他引用坦皮纳的话说:“看见一栋古老的木造别墅焚为平地是一种乐趣 。”奥斯曼帝国的帕夏(贵族)们也曾享受过同样的乐趣 。一旦有火灾发生,他们便兴奋地跳上马车奔赴现场,携带御寒工具,甚至还有煮咖啡、热食物的炉子 。
和帕夏不同,帕慕克的乐趣根植于“某种心灵疼痛”,是“内疚、失落、妒忌” 。奥斯曼统治的五百年期间,伊斯坦布尔火灾频繁 。狭窄街道和木质房屋搭配在一起,火灾的发生看来不可避免 。失去家园的人们虽丧气,但竟把这种不幸视为“命中注定” 。
在我们大宋朝的东京城以及其他几乎所有城市里,同样如此 。
《宋史·五行志·火》记载了两宋三百多年间的二百多次大型火灾,其中东京城的火灾达到四十四次,位居第一 。“内酒坊火”、“相国寺火”、“玉清昭应宫火”、“太平兴国寺火”、“开封府火”……民居,寺庙,皇宫,官府,火,火,火!
火灾频发的原因之一是自然因素,包括雷电和自燃 。天圣七年(1029)六月的一场大雷雨,使修了七年的玉清昭应宫“二千六百一十楹”烧为灰烬 。至于库房、草场、料物场等地的火灾,则多与堆放物资自燃有关 。
原因之二是人为因素 。城市建筑分布过于密集,街道狭窄,而茅草屋、砖瓦屋等木结构建筑,几乎遇火便燃 。东京城面积五十三平方公里,人口近百万,人口密度即使放到现在也是惊人 。更何况当时房屋低矮,人口及建筑的密集程度可想而知 。一旦起火,火势极易蔓延,往往持续一夜都难以扑灭 。
火灾的损失总是惨痛的 。宋廷不得不加以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加以防治 。首先,成立专门的城市消防队,称之为“潜火队”,通常由军队组成 。每坊三百步设有军巡铺,在高处修有“望火楼”,专门有人在楼上张望火情 。楼下设有“消防站”,内屯百余人的消防队伍和各类救火物品,包括“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东京梦华录》卷三《防火》) 。每当出现火情,专门报火警的快马“望火马”迅速来报,军厢主、三衙军队、开封府潜火队迅速出动救火 。
衙门治火的思路有着企业家般的清晰 。一,从源头堵 。不仅进行严格的灯火管制[“京师火禁甚严,将夜分,即灭烛”(《东轩笔录》),然而夜市和夜禁竟是并行不悖的],并在易发火灾之地采取安全措施 。二,设立严格的惩罚措施 。那些违法的、放火的、破坏救火的,皆重罚,甚至株连亲属 。官员对救火的处理是否得力,也是其政绩考核标准之一 。包拯的铁面就曾体现于此 。在一次现场救火指挥中,有一无赖上前挑衅干扰救火,包大人二话不说,竟把这厮给斩了(《独醒杂志》卷一) 。堵、罚之外,衙门还不忘改革救火方法 。比如规定在军队救火之前,邻众也能救火,但整体还是以军队为主 。

与火灾同入《五行志》的还有沙尘暴 。从端拱二年到北宋末年,京师一带有记载的沙尘暴共计十三次 。如端拱二年(989),“京师暴风其东北,尘沙日壹日,人不相辨 。”再如淳化三年(992)六月,“黑风自西北起,天地晦暝”;熙宁四年(1071)九月,“京师大风霾” 。(《宋史·五行志》、《文献通考·物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