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二手房过户卖方单身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丹东市二手房过户卖方单身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受理窗口直接打印);
2.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3.房屋买卖合同(可在受理窗口填写示范文本) 。
4.税收完税证明(在受理窗口申请时缴纳)
5.申请人身份证明;

转让方(卖方)单身:
a.卖方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
b.若卖方离婚未再结婚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或生效的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
c.若卖方丧偶未再结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死亡证明(若户口薄已注明丧偶,且户口簿时间在取得房屋时间前可不提供);
【丹东市二手房过户卖方单身需要提供什么材料?】d.若卖方未成年,另需提供父母身份证、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