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扣除办理方式


聊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
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如何办理: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并推送给扣缴单位,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单位 。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 , 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


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 。
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
注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
【聊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税扣除办理方式】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