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的主要内容:吕氏春秋中包括哪些内容

【吕氏春秋的主要内容:吕氏春秋中包括哪些内容】《吕氏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 , 上应天时 , 中察人情 , 下观地利 , 以道家思想为基调 , 坚持无为而治的行为准则 , 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 , 吸收墨家的公正观念、名家的思辨逻辑、法家的治国技巧 , 加上兵家的权谋变化和农家的地利追求 , 形成一套完整的国家治理学说 。
战国晚期的吕不韦 , 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商人 。他由商入政 , 扶立国君 , 进入政治高层 。他志向宏大 , 主编《吕氏春秋》 , 留下了“一字千金”的典故 。后人一般把《吕氏春秋》归入杂家 。在管理思想史上 , 这部书有着特殊的价值 。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按计划编写的文集 。从学术角度观察 , 它具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角度观察 , 它充满了功利主义色彩 。《吕氏春秋》通过对先秦诸子的修正 , 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 在管理思想的全局性、整体性和深刻性上 , 都有自己的建树 。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架构 , 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和贵己的“内圣” , 到君臣之道和善治天下的“外王”;从个人和国家、社会和政权之间的关系调适 , 到自然之道支配下的生理、物理、事理和心理的互相配套 , 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吕氏春秋》总括先秦诸子 , 开启秦汉先声 , 在管理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 , 是对人类反省而形成的 。反映在国家治理思维上 , 古希腊曾经诞生了自然法思想 , 以芝诺为代表的斯多葛派主张自然法 , 到古罗马的西塞罗 , 对自然法理论完整化体系化 。自然法学说认为 , 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为人定的(包括制定法和习惯法) , 而超越于人定法之上的是自然法 。所谓自然法 , 指存在于自然中的理性 , 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 , 表现了自然的和谐和完美 。人定法则由于人类的认识局限和私利屏蔽 , 肯定会有缺陷 , 因之 , 人定法必须服从于自然法 。具体的法理 , 就是人定法自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 不可能经由人定法来证明 , 而必须依赖于自然法来证明 , 不合于自然法的人定法没有合法性 。合于自然法为“善法” , 不合于自然法为“恶法” , 恶法非法 。在中国 , 老子的道 , 具有自然法的意义 , 但是 , 老子仅仅强调了“道法自然” , 再没有细说 。《吕氏春秋》则发展了老子的思想 , 通过十二纪 , 把人的行为与自然秩序一体化 , 在自然秩序中验证社会管理的正当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