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布拉多在绵阳市禁养犬吗

2019年12月23日,汉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汉中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
根据《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汉中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及其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0年1月23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请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联系人:王莎莎 肖 拓
电 话:0916-2626100
【拉布拉多在绵阳市禁养犬吗】传 真:0916-262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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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3号 汉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科
邮编:723000
附:《汉中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及其说明 。
汉中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倡导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汉中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犬只经营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
军用、警用犬只,应急搜救和重点目标单位看护犬只,动物园、游乐园和科研机构等因特定需要饲养犬只的,依据相关规定管理 。没有规定的,依照本《办法》管理 。
第三条【管理区域划分】 本市行政区域养犬管理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 。
限养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 。非限养区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登记制度 。
限养区主要包括本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区、集镇、园区新区、旅游区等,具体范围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 。限养区以外区域为非限养区 。
第四条【管理原则】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管限结合,基层参与,社会监督,养犬人自律,确保安全卫生的原则 。
第五条【政府部门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建立由城管、公安、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养犬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和监督养犬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养犬行政管理工作 。市县(区)政府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犬管理工作 。非限养区未设立城市管理机构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的登记和年审;查处违法养犬,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管理犬只收容场所,收容处置违规犬、流浪犬 。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捕杀狂犬;依法查处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饲养的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等因犬引发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妨碍养犬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狂犬病疫苗的组织和供应,犬只免疫和犬只电子标识的植入,建立犬只免疫档案,犬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犬只饲养场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及犬只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犬只养殖、经营行为的查处 。
卫健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测和狂犬病人的诊治 。
财政部门负责将犬只强制免疫及犬只管理相关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
宣传、司法、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做好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 。
第六条【基层组织义务】 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在本行政区域(单位)内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对违法养犬行为予以制止,调解因养犬引起的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