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对象

河口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对象

东营河口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对象如下:
(一)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新申报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包括:
【河口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对象】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备注:
1、已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 , 其余人员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