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就业登记申请材料一览 东营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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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就业登记申请材料如下:
1、个体工商户办理:本人身份证,也可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2、小微企业法人办理:本人身份证 , 也可委托他人持法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办理;
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本人身份证,现场办理需填写《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人员用)》 。
【东营就业登记申请材料一览 东营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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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就业登记受理条件:
1、在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常住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已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
2、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 , 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 , 应当于15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3、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劳动者,由本人在常住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