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医保报销政策 济宁市医保报销条件

济宁市医保报销政策 济宁市医保报销条件

济宁医保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 , 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

济宁医保报销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济宁市医保报销政策 济宁市医保报销条件】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
5、但补正材料后 , 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榷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