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临沂高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高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高新区全区广大居民:
岁月流转 , 秋去冬来,2023年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作为高新区的一员,您和您的家人都为高新区的发展付出了不懈努力,高新区已逐步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新高地!您的小家好高新区的大家才更好!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幸福始终是我们惦念的大事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已经开始了,我们诚挚提醒您及时给您和家人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现将参保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人群范围
高新区范围内所有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全体居民(由政府代缴的各类特殊人群除外;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有效证件到村(居)、单位进行参保登记,个人无须缴费) 。
二、参保登记须知
往年已参保的人员可直接通过各种方式缴费即可 。往年未参保的人员和新生儿须进行参保登记,可到居住地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城区商住小区登记设在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线下参保登记,也可选择线上参保登记
(一)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搜索“鲁医保”小程序,右上角选择地市—一临沂市,打开“临沂便民医保”小程序,也可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临沂医保APP , 进入“我要办” , 医保中断续保办理选择“城乡居民续保登记”,新参保人员选择“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按要求填报办理;
(二)关注“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 , 点击“医保服务”,选择“医保业务自助办理”,进入“临沂医保”,按上述流程及程序提示进行掌上办理;

(三)通过“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一一我要办”进行个人网上业务办理 。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40元 。
四、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
(一)集中缴费期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正常缴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二)其他缴费时间2023年1月1日以后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并补缴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 自等待期结束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
五、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完成缴费 , 一部手机可为多名家庭成员缴费:
(一)“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缴费方式 。
(1)搜索小程序 。打开微信 , 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
(2)认证登录 。进行实名认证(注:微信号必须先开通微信支付且实名认证,否则小程序无法认证),认证完成自动登录;
(3)社保缴费

A.在登录后页面,选择社保缴费类型:“居民医疗”用于缴纳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B.若替他人缴费,需先在选择缴费人界面点击“增加人员” , 输入参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定,完成增加参保人员的操作 。再在选择缴费人界面选择需缴费的参保人 , 点击下一步跳转相应缴费类型对应的缴费界面,选择“微信支付”,进行缴费 。
(注:若缴费时显示的社保经办机构与实际不符,须先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变更) 。
(4)开具缴费证明 。在登录后的页面,选择“证明开具”,选填相关信息后查询 , 即可下载或打印“缴费证明” 。
(二)支付宝缴费方式 。
进入支付宝,搜索“社保费缴纳”选择“社保缴费一临沂市”,点击进入,点击“使用服务”,授权后进入选择社保类型界面 , 点击“城乡居民”用于缴纳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若替他人缴费,点击“增加人员”,输入参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确定,完成增加参保人员的操作 。再在选择缴费人界面选择需缴费的参保人 , 点击下一步跳转相应缴费类型对应的缴费界面 , 选择支付宝支付,点击“缴费”,确认缴费信息,点击“确认缴费”,进行缴费 。
(三)银联“云闪付”缴费方式 。
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按要求注册登录 。主页点击“社保缴纳”,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份和缴费类型 。选择缴费人缴费基数信息,确认信息和缴费时间,点击“去缴费”,确认付款,支付成功 , 显示缴费结果 。
六、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合规门诊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限额每人每年300元,门诊报销比例50% 。
(二)住院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按一定比例报销 。
1.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同时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累计可报销55万元 。
2.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200元、400元、8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线实行减半,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患者在市内同一定点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无起付线),市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起伏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72%、60% 。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费用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5%、90%、80%、65% 。
(三)大病保险待遇: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 。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2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55万元 。
(四)居民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待遇:
参保居民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住院费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等级予以医保支付 。医保不予支付范围包括:有第三方责任人的医保不予支付;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工伤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醉驾、戒毒戒瘾、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支付 。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等其他医保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
七、咨询电话
在参保缴费或医保政策方面如有疑问,请致电辖区医保或税务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
镇街道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区直商住小区79521207958362罗西街道89861207958362马厂湖镇52553788521016
祝您和您的家人健康喜乐,生活和美!
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
【临沂高新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