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政策分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政策内容: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孤儿)的住院费用在医疗机构报销后,符合规定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费用减去全额自费减去部分自负)低于5000(含5000)元的按照50%救助,大于5000元的按照70%救助,一年度最高救助1万元 。
【泗水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泗水县大病救助政策】办理流程:困难群众(低保、特困、孤儿)携带费用结算单、出院记录、邮政或者农商银行银行卡复印件到县为民服务中心医保局综合窗口办理→医保局审查资格,测算数据,建立台账→县集中支付中心→银行拨付资金 。
业务科室:医疗救助科
咨询电话:0537-6505579、0537-650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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