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院就诊前准备
1.所有来院就诊、住院患者、患者家属及陪护人员,就诊全程请正确佩戴口罩;
2.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实名就诊;
3.来院人员须经门诊楼入口处进入,主动扫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等 。
二、门、急诊就诊须知
1.普通门诊患者及家属就诊按照指示标识,经预检分诊后进入门诊大厅 。普通门诊诊疗时间:7:50-12:00,14:00-17:00(儿科门诊诊疗时间:早7:50——晚8:00);
2.夜间急诊,经预检分诊后至各科室病房就诊;
3.发热患者(近三天内有体温≥37.3℃),和或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者,请至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医院门诊楼东侧板房,请按标识指向前往),主动报告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史调查及核酸检测采样 。
4.医院严格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 请自觉在候诊区候诊,避免聚集,依次进入诊室就诊 。
5.医院在挂号、就诊、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设置一米线,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
6.疫情期间,为减少聚集,一位患者最多可带一位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大楼 。
7.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接受医务人员指导 。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投入指定黄色医疗垃圾桶内 。触摸公共物品后请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毒液消毒 。
三、住院须知
【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发布淄博市外返淄人员就诊要求】1.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制度,每位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限1人,并相对固定 。我院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接受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及流行病史问询后方可入住 。确需更换陪护人员时凭本人身份证件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病区护士站办理陪护证,并收回原陪护人员陪护证 。患者确需两名陪护时,经管床医师及责任护士同意后,第二陪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病区护士站办理陪护证后方可进入病房进行陪护 。
2.住院期间请规范佩戴口罩,注重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 。不要随意走动到其他病房和其他病区,避免聚集 。如果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及责任护士 。
3.全面禁止探视 。病区实行 24 小时封闭管理 。住院患者谢绝亲朋探视 , 建议通过视频、电话等形式问候,避免交叉感染 。
4.住院患者实施“腕带”、陪护人员实施“陪人证”(陪护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或医保卡复印件办理)管理,在院患者与陪护人员须凭腕带、陪人证进出所在病区 , 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病区 。
四、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市外人员就诊注意事项
1.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1个月有境外旅居史者,请务必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居家或集中观察14日后,确认核酸检测阴性、无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时,持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3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正常来院就诊;
2.其他低风险低区来淄及返淄人员,持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14日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 方可来院就诊 。
五、愿检人员核酸检测流程
我院对有意愿自费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开展“愿检尽检”服务 。具体流程如下:直接到发热哨点诊室(门诊楼东侧板房)---登记信息----扫码支付检测费用----发热哨点诊室值班人员予以采样送检---第二日上午11时可到发热哨点诊室领取纸质报告单(上午10点前完成采样的,最早当日18时即可网络查询检测结果 。下午16点前完成采样的,最早当日24时即可网络查询检测结果) 。
六、医院职工注意事项
1.本院职工进入门诊楼或病房楼,严格按照出入口进入;在院区内公共场所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口罩 , 严格执行个人防护及手卫生 。
2.组织人事科负责医院职工的健康状况管理,如有离淄返周人员需到组织人事科进行登记报备 。全体人员每日体温检测两次 , 发热及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备,并按相应处理流程执行,确保无遗漏 。
3.按照医院规定 , 定期完成核酸检测 。
冬春季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 , 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防控 。坚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共同防范传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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