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但我认为我们应该接受皇帝的命令,在朝堂上公开讨论法律制度,并在朝堂上修改它 。该句出自北宋文学家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 , 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 。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 。
《答司马谏议书》原文某启:
昨日蒙教 , 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 。虽欲强聒 , 终必不蒙见察 , 故略上报 , 不复一一自辨 。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 。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 。至于怨诽之多 , 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 。
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 。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 , 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
《答司马谏议书》注释1、某:自称 。启:写信说明事情 。
2、蒙教:承蒙指教 。这里指接到来信 。
3、窃:私.私自 。这里用作谦词 。君实:司马光的字 。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 。游处:同游共处 , 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
4、操:持,使用 。术:方法,主张 。
5、强聒(guō):硬在耳边啰嗦,强作解说 。聒:语声嘈杂 。
6、略:简略 。上报:给您写 。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第一封来信后的简答 。
7、重(chóng)念:再三想想 。视遇厚:看重的意思 , 视遇:看待 。
8、反复:指书信往来 。卤莽:简慢无礼 。
9、具道:详细说明 。所以:原委 。
10、冀(jì):希望 。
11、儒者: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
12、名实:名义和实际 。尤在名实,一作尤在于名实 。
13、怨谤(bàng):怨恨,指责 。
14、人主:皇帝 。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
15、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 。修:修订 。
《答司马谏议书》译文鄙人王安石请启: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 , 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 。虽然想要向您硬啰嗦几句,但终究一定是不能蒙受您考虑我的意见 , 所以我只是简单地给您写了封回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 。

再三考虑君实对我的重视厚遇,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粗疏草率,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
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特别注重于名义和实际是否相符 。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清晰了 。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 , 制造了事端,争夺了百姓的财利,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 。
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能算是侵夺官权;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 , 用它来兴办对天下有利的事业、消除种种弊病,这不能算是制造事端 。
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 , 这不能算是与百姓争夺财利;抨击不正确的言论,驳斥巧辩的坏人 , 这不能算是拒绝接受他人的规劝 。至于社会上对我的那么多怨恨和诽谤,那是我本来早就料到它会这样的 。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 。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因而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 , 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这样一来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⒉恢皇浅⑸系氖看蠓蚣右苑炊?。

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 , 然后坚决行动;认为对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 。
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 , 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 , 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
没有机会与您见面,内心实在仰慕到极点 。
《答司马谏议书》赏析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 。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 。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 。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 。
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 , 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经济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 , 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 。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
《答司马谏议书》创作背景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信,他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 , 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 。
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 , 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后来两人完全绝裂,司马光跟皇帝辞职,隐居洛阳专心撰写《资治通鉴》 。
《答司马谏议书》作者介绍王安石 , 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 。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东乡县上池里洋村) ,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 , 记忆力特强,从小受到较好的教育 。
庆历二年(1042)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官吏 。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 , 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文 。
【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