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变态婚俗:出示新娘落红标志

清人俞樾《右台仙馆笔记》卷三讲到直隶永平府婚俗,女子出嫁之日,其家往往要派人到夫家打探消息,如果次日一早,夫家鼓乐喧天,宾客杂至,则大喜 。否则女家为之丧气何以如此? 原来,当地风俗,新婚之夜,要查看新娘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婚礼一切照常进行 。否则,夫家动静杳然,新娘是不是为夫家所接受,女家不敢争,悉听夫家处置 。下面就和趣历史小编去了解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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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有王姓人家嫁女于李姓,李家以新娘相貌不好,很不满意 。新婚次日,借口女子不是处女,不举乐,叫媒人把女子送回了娘家 。这女子从小失去了母亲,与哥嫂同住,嫂子知道女子肯定不曾与男子有过肌肤之亲,悄悄问明女子新婚之夜的情况,原来新郎并未与之同房 。嫂子说,如此,怎么证明我们家小姑不贞呢?于是把此事告到了县里,县官派人验证,这女孩果然还是处女 。于是判令李家鼓乐齐奏,把女子迎回家中,保全了这桩婚事 。
纪晓岚《槐西杂志三》讲了这么一件事:无锡地区有个焦氏女子,已聘于人,有人看上了她,想要娶她为妾,于是到聘她的夫婿家散布流言,说她不贞,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婿家于是提出毁婚,焦氏之父就告到了官府 。无奈散布流言的人布了局,不仅有证人,而且有承认与女子相好的“奸夫”.焦氏见事急,请邻家老妪把她带到婿家,面见了未过门的婆婆 。
焦氏说,与其见官,在官媒面前出丑,不如就在您面前出丑吧 。女子贞与不贞可以请您亲自来验证,于是关门脱衣,请婆婆亲验 。果然,这女子还是处女,案子不审即明 。这个故事今人看来或许有些奇怪,实际上它却是清代极普通的风俗,不独永平府与无锡,全国汉族地区普遍存在 。那时人们倡导女子贞洁,要求女子婚前一定是处女,否则就是天大的丑闻,男方家族不仅可以不接受新娘,还可以索还聘礼,要求女方家族赔偿结婚花销及所有损失 。
为什么中国人有如此严格的处女要求,并形成这样的社会风俗呢?这一切源于中国农业社会中对女子的贞洁的要求 。汉族先民很早就进入了定居农业的生产方式中了,在社会分工中,女性被排斥到辅助性劳动中,女性身份也由此转变为从属地位 。汉族父系家长制社会中,家长及其他男性家庭成员,要保证家庭权力和财富能在自己的后代中继承,就必须确保其妻、妾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纯正血统 。而为保证“种”的纯洁性,就必须杜绝妻、妾们的婚外性关系,要求女性在性生活上的“专一”守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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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对女性提出了“从一而终”的贞节要求,并制订了一系列的隔离男女、封闭女性的隔离制度 。这里实际上包涵了这样的内容:女子婚前须与直系亲属以外的男性隔绝,婚后只能与丈夫一人有性关系,如果丈夫不幸亡故,则女子须守贞终生 。这是汉族定居农业社会要求女子单方面实行性禁锢的一种道德观,其基本要求,就是要保证男子对女子占有权的唯一性,无论婚前婚后还是死后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这种观念总体上呈现日益强化的趋势 。在此种社会观念之下,中国从汉代起就有了处女检查的事,人们很早就发明了对处女的检验方法 。
如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养生 方》中就有了关于“守宫砂”的记载:“取守宫置新瓮中,而置丹瓮中,令守宫食之 。须死,即治,轧画女子臂若身 。如与男子戏,即不明 。”此种方法,就是用丹砂喂养蜥蜴,然后把它捣烂,这就成为一种红色颜料,把它点在女子手臂上,终年不褪 。如果她与男性有了“亲密接触”,这红色就会褪掉,所以蜥蜴又名守宫 。如此,只要看女子手臂上有无“守宫砂”,就可以断定她是否是处女了 。晋代张华所作的《博物志》中的记载,与上述《养生方》几乎完全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