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的住房待遇一品官员分配住房20间( 二 )


元朝其实也好不到那去 。从《元史》卷一八二看,集贤殿大学士宋本是大都人,原先的房子被父亲卖掉,他本人考中进士之后,可谓一帆风顺,但是房子的问题却解决不了,也是终生租房子居住,不过,元代允许自筹资金购买房产,比如国子监,礼部等部门,通过这种方式,建设或购买了一批房子,为本部门的官员解决了住房的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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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管员住房采取了新的措施 。当时的京官依照品级的高低,可以使用皂役为家里做杂物,也可以不用皂役而将给皂役的工钱折算归自己 。这些钱积攒起来,允许将本单位公房一次性买断 。但是,房子的所有权并不归属于个人,其产权仍属于机关单位,官员若要调走或退休,必须把房子退还给所在单位 。
清代的官员在住房的方便算是很幸福的了,基本实行福利分房,制定有住房标准,由政府按照级别分配 。如一品大员给住房20间,形同小型的王府;二品官员给住房15间,,三进三出的大院;三品官给住房12间 。往下类推,七品县官给住房4间,就是九品科级干部也给住房3间,是个像样的四合院,住个两代之家也没有问题 。官员住房超标,就要受到查处,一般也不允许搞豪华装修,有些官员就在住房问体上出了问题,甚至被送进了班房,住进了这样的“公房”而悔之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