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电话 佛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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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一)服务对象:机动车所有人 。
(二)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机动车使用性质改变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
7、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 , 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二、办理材料: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
4、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
6、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 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
7、代理人申请该机动车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
注释:
1、变更登记业务包括:变更使用性质;变更车身颜色;更换整车;更换车身/车架/发动机;补凿车辆识别代号;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 。

2、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 , 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
3、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 , 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
4、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
5、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
6、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 。
7、申请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佛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电话 佛山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指南】8、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
三、办理流程:
预约→业务受理→缴交牌证费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变更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
1、预约方式:

通过“佛山警邮合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 , 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 然后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点办理 。
1、进入公众号主页,点击下方菜单栏中部的【办事预约】,选择【机动车非查验业务】跳转预约页面;
2、找到【变更车主信息】并点开,输入车牌号和手机号,完成信息验证,即可选择合适的业务办理网点和办理时间,提交预约申请并按时前往 。
2、窗口地址:
禅城区车管所:
①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仅办理非查验类业务) 。
②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71号环球国际车城12座 。
南海区车管所:
①南海车管所海五路办证大厅,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街道海五路13号,咨询电话:86263166-3(受理网约车变更使用性质);
②南海车管所南鞍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受理点,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叠北庆云村沙洲围 , 咨询电话:86263166-1;
③南海车管所广物汽车城业务受理大厅,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一环水口路出口广佛汽车城A区8号楼车管所业务受理大厅 , 咨询电话:86263166-2;
顺德区车管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咨询电话:0757-12123 。
三水区车管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和路6号,咨询电话:0757-87719500 。
高明区车管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02号,咨询电话:0757-88221216/88212255 。
3、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 , 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 , 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
2、收费项目:
车管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取牌证工本费,行驶证10元/证 。车驾管业务收费实行网上缴费,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安交通管理车驾管业务网上缴费系统”(简称“网上缴费系统”)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