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低金额是多少

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低金额是多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 。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 , 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 , 按照全额的10%支付 , 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南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最低金额是多少】评残后的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