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换领身份证办理安排 福州市身份证换领

福建省内换领身份证办理安排 福州市身份证换领

省内居民换领居民身份证
一、申请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 , 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 。

二、办理时限:
自公民成功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愿选择邮政快递方式领取10个工作日) 。
三、不予受理情形:

1、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公共地址、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家庭户)、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2、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
3、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福建省内换领身份证办理安排 福州市身份证换领】

4、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
五、注意事项:
1、采集人像信息,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框,不化浓妆;
2、采集指纹信息,请保持手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3、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