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哪些因工伤产生的费用?

九江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哪些因工伤产生的费用?

一、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二、不同伤残等级规定

(一)一级至四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二)五级、六级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九江有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哪些因工伤产生的费用?】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三)七级至十级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